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不续签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不续签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不续签合同赔偿标准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另外,《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续签合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赔偿处理的,必须在劳动者没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获得赔偿,如果劳动者本身就存在违法的情况,或者违反了劳动工作纪律的,那么是无法获得相关赔偿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行政处罚方式主要有几种?
      行政处罚方式主要有几种?一、行政处罚方式主要有几种?《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


·遗赠扶养协议要不要偿还债务?
      遗赠扶养协议要不要偿还债务?遗赠扶养协议不要偿还债务,因为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就是遗赠性。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如下所述: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


·一、离婚公共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一、离婚公共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


·法律规定那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那种情况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


·法院对于那些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法院对于那些欠钱不还的怎么办一、法院对于那些欠钱不还的怎么办?1、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传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2、冻结银行账户、......


·二房东转租提高租金合法吗?
      二房东转租提高租金合法吗?一、二房东转租提高租金合法吗?租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就是合法的,房屋租赁一般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协商确定,至于......


·鉴定意见言词证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鉴定意见言词证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由于在案件中,不能听信单方面的证人证言,所以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在法律上,鉴定意见是......


·价格欺诈不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价格欺诈不立案的情形有哪些?一、价格欺诈不立案的情形有哪些?1、没有犯罪事实:(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


·离婚后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离婚后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抚养费......


·一、劳动合同法病假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病假保险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病假保险的规定是:病假期间,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要缴纳保险的。个人应承担的部分......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期权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期权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期权是股东在支付期权费之后获得的一种股票权利,买方在交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规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