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合同履行要遵守哪些原则

合同履行要遵守哪些原则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即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二、合同履行地如何理解,怎么认定买卖合同中的合同履行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买卖合同,标的物实际交付地即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对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应当采取以下原则:第一、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付货物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三、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四、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所谓合同的履行其实就是一个过程,这其中就包括了执行合同义务的准备以及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义务执行的善后等等。履行合同,就其本质而言,是指合同的全部履行。只有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才能使合同债权得以实现,也才使民法典律关系归于消灭。因而,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完成合同义务,是对当事人履约行为的基本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赠送的节日礼金属于行贿吗
      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赠送的节日礼金属于行贿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赠送的节日礼金数额过大的话就构成行贿,《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代理人的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代理人的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代理制度作为民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当事人的生活。那么,在代理过程中,代理人的的权利和义务有哪......


·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期限是怎样的?
      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期限是怎样的?一、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期限是怎样的?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期限是12个月加6个月的时间,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


·离婚协议中房产分割有效吗
      离婚协议并不是在签订后,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把离婚协议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即生效时......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法律法规的汇总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法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法律法规的汇总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法律法规的汇总一、总体1、《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


·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什么
      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什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


·工伤原因不明 工伤认定是否受影响
      员工之所以在用人单位遭受到意外伤害,肯定是因为各方面的原因的。社保局也一般都会要求在提交的材料中,是需要交代清楚员工是因为什么原因受的伤,并......


·钢材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钢材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钢材产品购销合同甲方(需方)乙方(供方)甲方项目施工需要向乙方采购钢材。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


·南方电力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方电力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国家的一系列建设政策,因为一些必要的原因所以可能会征收一部分土地,相应的国家对这些征收的土地也要给予一些补偿......


·商场内摔伤如何索赔?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场内摔伤如何索赔?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消费者在商场内摔伤到底该怎么赔偿呢消费者在商场内摔伤到底该怎么赔偿呢?市消保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