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交通事故对方讹诈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讹诈怎么办?
  
  如遇到讹诈的人,只要及时去报警。即可在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以及与对方商谈之时,注意搜集、保存相知关证据,以证明客观事实的真实存在。同时尽快通知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熟记保险有关条款,保管好相关票据和事发地事故处理部门的证明材料,以便将自己可能承担的交通事故赔偿损失转由保险公司承担,避免或者减少自己的损失。
  
  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制作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如果不适用调解的,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情况后交付当事人。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或者到保险公司进行调解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方及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二、交警部门如何确定事故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综上所述,有些人在交通事故中讹诈车主,利用车主的担忧害怕来诈骗钱财,遇到这种情况,车主要保留证据,及时报警,对于讹诈事实清楚的,警察核实情况会对相关人员处罚,具体手段主要是罚款、教育乃至行政拘留。报案车主可以用行车记录或者证人证言给自己作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申诉和申请再审有什么区别
      1、提交诉状不同。对于刑事申诉,申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若当事人提交的是“民事申......


·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条例是什么?
      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条例是什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发生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作出如下规定: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


·海外代购多少
      海外代购多少算违法怎样界定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网络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买外国生产的商品,但是正如我们所熟知的那样,外国商品进入我......


·过期的专利权公司还属于公司吗
      除非原单位转让,否则还是属于原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


·不侵犯专利权的情形包括什么
      不侵犯专利权的情形包括什么《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


·租售同权,租房和买房将享受同样级别的权利,包括教育、医疗等等
      租售同权,租房和买房将享受同样级别的权利,包括教育、医疗等等。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在实行这一政策,并且其他很多地方都跟风效仿,但是青岛却回应暂......


·交通事故可能发生在机动车之间
      交通事故可能发生在机动车之间,当然也是有可能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此时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具体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然后才好......


·违章停车罚款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违章停车罚款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现代社会,我们的相关的技术发展的都是比较快的,在很多场合之下,如果从事一些违法行为,都会被监控拍到,......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


·赌债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赌债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


·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要件
      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要件一、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