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无证驾驶车辆肇事逃逸如何处理?

无证驾驶车辆肇事逃逸如何处理?无证驾驶车辆肇事逃逸处理规定是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交通肇事罪,来进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没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被暂时扣压期间。这两种情况下驾驶车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了,应该由交管部门处以200块以上2000块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处15日以下拘留并罚款。交通肇事罪按照情况判处肇事者三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无证驾驶车辆肇事逃逸对于违章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致死,重伤,损失私人财产或者损失公共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法律规定1、处肇事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刑讯拘役;2、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的恶劣情节,会被处肇事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因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者,处肇事者七年以上有期徒刑。4、无证驾驶车辆处罚。二、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于没有带驾驶证件的,无论司机在行驶途中有没有存在违法的行为,都不允许司机再开车,由当地的交管部门扣压汽车,并让司机提供驾驶证。根据驾驶人提供车辆驾驶证的情况分类处理:1、驾驶人提供了车辆驾驶证,行驶途中不存在违法行为,给予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退还机动车辆;2、驾驶人提供了车辆驾驶证,行驶途中存在违法行为,根据违法情况和未携带车辆驾驶证一并给予以处罚,并退还机动车辆;3、司机在驾驶汽车行驶时不能提供驾驶证件的,视作无证驾驶。现实生活当中关于交通方面所发生的一些行为的话,是需要具备一个性质方面的问题的,如果说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或者是危险驾驶罪的话,直接按照《刑法》来进行处理,没有构成直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进行处罚就可以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官司诉讼费该谁承担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
      离婚官司诉讼费该谁承担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


·惩罚性违约金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惩罚性违约金赔偿规定是怎样的?根据规定惩罚性违约金赔偿的比例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130%,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此种违约金......


·在我国民间非法集资怎么解决
      在社会生活当中,其实像非法集资的这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是非常大的,破坏了金融市场和社会的安定团结,尤其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往往被骗的当事人血......


·一、劳动合同签了没有用吗?
      一、劳动合同签了没有用吗?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


·在我国怎么起诉包办婚姻
      我们都了解到在旧中国社会两人的婚姻是通过父母双方来决定,做媒人来承包,这就违反了我们现在的人权自由,而现在仍旧有些老人存在着这样的思想,包办......


·检察院批捕书是通知谁?
      一、检察院批捕书是通知谁?检察院不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家属。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是30天,报请检察院后7天内回复公安(批捕、取保候审或者......


·双军人离婚怎么办理,夫妻都是军人的如何离婚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其离婚则称为双军人离婚。很多人认为,军人离婚本来就特殊,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话,双军人离婚岂不是更加特殊?那么双军人......


·代购和走私的区别
      走私和代购的区别主要是法律概念不同。代购是民法上的代理或者销售行为,而走私是违反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


·供电部门安装电塔占用了自己家的田地,青苗费怎样补偿?
      一、供电部门安装电塔占用了自己家的田地,青苗费怎样补偿?  先确认被占用土地的用途,再对应不同的作物进行计算。  (一)耕地征收补偿标准  1、......


·一、出交通事故肋骨折了两根算什么伤残等级?
      一、出交通事故肋骨折了两根算什么伤残等级?肋骨骨折达到一定程度可以构成伤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如下情况的肋骨骨折可以构......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具体有哪些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具体有哪些隐名股东的权利: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第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对显名股东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