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无处分权签订的合同效力规定是什么?

无处分权签订的合同效力规定是什么?无处分权签订的合同效力规定是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根据该条规定,无处分权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权利人不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没有取得处分权,合同就自始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个条文就明确了因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属于有效的合同,出卖人也就是无处分权人违约的,买受人能够根据该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样就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交易的安全和善意相对方的利益。二、合同法关于无权处分合同的规定是什么?《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根据该条规定,无处分权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权利人不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没有取得处分权,合同就自始无效。而关于(合同标的的)物权是否变动,还需要看第三人是否发生善意取得,如果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第三人基于此制度取得物的所有权,权利人只能向无处分权人索赔。反之,则第三人不能取得所有权。据此,无论是否发生善意取得,权利人不追认,那么合同就是无效的。这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即无处分权人或者第三人如果违约,因合同无效,违约条款也无效,违约方就不能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仅能够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法》这一规定,对于善意相对方的保护不利。合同在进行订立的时候,必须要严格的考虑到合同的效力方面的问题,我们国家关于合同的效力,一般情况下是包括合同有效和合同效力待定的,如果是合同效力待定的话,那么很有可能是因为无权处分所导致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公司被收购会炒掉财务吗
      看具体情况:一、如果收购后,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或者需要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确需解聘财务的,财务会被解聘;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财务不会被解......


·不知道大家在生活当中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可能在购买新房
      不知道您在生活当中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可能在购买新房以后还没有入住几天,房屋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漏水,或者是供热供暖系统等都停止作业的这......


·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公司法提到的共4种方式如下: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


·取保候审就真的不受法律任何的束缚?
      在各种影视作品中经常会看到关于取保候审的桥段,并且在这些桥段中往往这些犯罪者只要支付高昂的保金就可以继续逍遥法外,不受法律任何的束缚,实际上......


·信用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信用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怎么办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怎么办员工与用工单位产生劳动关系,不管是否签署劳动合同,都应为其办理社保,不办理社保属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


·物业能在合同到期后收取物业费吗
      物业能在合同到期后收取物业费吗一、物业能在合同到期后收取物业费吗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婚前财产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婚前财产对于被认定为夫妻婚前财产的部分,那么就是属于该方所有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要是日后夫妻不幸离婚涉及到财......


·所有资料如下:
      所有资料如下:1、交警的事故认定书。2、交警的事故调解书(单独的一份或者是在事故认定书中后面注明的,即关于双方赔偿事项的明确说明)。3、驾驶证正副......


·公安局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
      公安局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公安局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


·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刑事诉讼是我国三大诉讼之一,主要是针对刑事犯罪活动的。同其它诉讼一样,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也有主体、客体,其中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法院、检察院、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