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驾驶人员负全责交通事故死亡一人会坐牢吗?

一、驾驶人员负全责交通事故死亡一人会坐牢吗?需要坐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了详细的明确,其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所以说,致1人死亡,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责任的认定处理情况是怎样的?1、只存在一方过错的,该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2、双方或双方以上的过错的,按过错程度和对事故发生的重要性共同分担。3、各方都无过错,则都均无责任。4、一方当事人故意,他方无责任。5、从我国司法目的和国情出发,法律规定,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做出符合地方实际的交通事故地方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中,交警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来认定事故的责任方,并依法对相关情况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还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来处理,但由于驾驶人员的原因导致严重的后果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门前搭建防高空坠物棚是违法的吗?
      门前搭建防高空坠物棚是违法的吗?当然不犯法,反倒是那些从高楼乱扔垃圾的人如造成他人损害要负赔偿责任。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


·在我国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税
      在我国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税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当中,也是需要向当地的税务局交税的。虽然说到时候就会有相关的人员向您进行征税,但是对于您来说,......


·派遣工工伤谁承担赔偿责任?
      派遣工工伤谁承担赔偿责任?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刑法认定是什么
      虽然说现在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但是在生活当中涉及到一些商业机密的情况下,所有信息的取得必须是通过正规的合法的途径才可以。如今随着信用卡消费的......


·有直接写借条放款的吗?
      有,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还......


·出书与出版社合同签订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出书与出版社合同签订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出书与出版社合同签订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出版者:____,以下简称甲方;著(译)者:____,以下简称乙方。......


·股东抽逃出资与执行异议应当怎么处理?
      股东抽逃出资与执行异议应当怎么处理?可以直接报警或者起诉处理,抽逃出资行为使公司资本虚置,非法地减少了公司实有资产,削弱了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


·邻里纠纷故意伤害案辩护意见是怎样的
      一、邻里纠纷故意伤害案辩护意见是怎样的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


·怎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我国并不存在试用期合同,而当事人之间关于试用期的约定,一般是在劳动合同中作出的。因此,就需要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其中的试......


·起诉离婚立案以后有什么程序
      诉讼离婚的时候,只要原告将材料提交到当地的人民法院以后,如果符合立案规定的话,肯定就会对起诉离婚的案件进行立案的,立案以后就会开始庭审的相关......


·哪些人可以申请假释?哪些人不能申请假释?
      司法实务中,正确地适用假释制度,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早日回归社会。但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那哪些人可以申请假释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