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农村自建房拆迁没房产证就没有补偿款吗

一、农村自建房拆迁没房产证就没有补偿款吗?1、农村自建房拆迁没房产证也有补偿款的,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并不属于违规建筑,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国家规定只要是村集体管辖范围以内的房屋,在拆迁的过程中,都可以拿到全额的拆迁补偿款,在农户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拆迁补偿款不得克扣。2、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二、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是怎么规定的?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3、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其实到现在为止,大多数农村的自建房都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村里面根本就没有办理房产证,在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工作正式结束以后,绝大多数的村民都应该办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只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偿款就不应该受到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欠钱不还耍赖皮的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耍赖皮的人怎么办?可收集好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


·临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申请?
      很多正在使用土地的公民或者单位出于暂时的需要就会去相关部门办理临时的使用权证明,但是一般来说临时的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时间并不会像正式的那么长,......


·寻衅滋事罪律师辩护是否有用?
      一、寻衅滋事罪律师辩护是否有用?寻衅滋事罪律师辩护不一定有用,但是是有必要的。若人已经被刑事逮捕,家人与朋友们是不能见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师......


·环境污染在我国乃至世界各国都是噬待解决的大问题,保护环境,人
      环境污染在我国乃至世界各国都是噬待解决的大问题,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国家对于环境污染方面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和政府也在大力宣传保护环境......


·根据法律的规定好意施惠都包括哪些?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好意施惠都包括哪些?根据法律的规定好意施惠都包括受同事或友人嘱咐代购某物,好意施惠的施惠方,因其故意或过失侵害他方的权利......


·违反出资义务取消股东分红资格是否合法
      违反出资义务取消股东分红资格是否合法?合法,对于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可以选择的解决方式包括:1、减少资本,取消股权将股东未出资的部分从公司......


·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一、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一、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获得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分析,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刑拘转监视居住的条款规定是什么?
      刑拘转监视居住的条款规定是什么?刑拘转监视居住的条款规定是刑事诉讼法中第75条规定,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刑拘,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变更。可能......


·打死持刀抢劫犯怎么办犯法吗?
      打死持刀抢劫犯怎么办犯法吗?一、打死持刀抢劫犯怎么办犯法吗?立即报警,由执法人员来处理;如果正在持刀抢劫时,把劫匪打死了,属正当防卫,不......


·婚内对方与别人形成事实婚姻从什么时间算追溯时效
      婚内对方与别人形成事实婚姻从什么时间算追溯时效?重婚罪的追溯时效从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者事实婚姻关系终了之日起计算。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