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夫妻之间工资条算不算隐私?

夫妻之间工资条算不算隐私?工资条对每个个体来讲,确实是私密信息,但是否构成隐私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工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这时候不许对方知道恐怕不行;如果两人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这时候就可以选择不告诉配偶。我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劳动法》也规定,员工对于企业制订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原则上,职员的工资不属于隐私,国家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实现职工个人收入公开化、透明化。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二、隐私权的相关内容有哪些?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格权,直接客体是隐私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是否较重,根据行为人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次数和手段的恶劣程度以及给被侵害人造成的精神物质损害等因素来判定。综合上面所说的,工资对于个人来说确实存在个人的私密信息,对于这个情况一般不会存在夫妻之间,工资在夫妻之间都必须要透明化,从而才能确保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但如果双方约定有婚后财产的分配情况,那么所处理的方式就要按约定的情况来进行实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男方放弃离婚财产可以吗?
      男方放弃离婚财产可以吗?离婚时,女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需要经双方一致同意并协议的情况下,是合法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


·询问笔录属于什么证据?
      询问笔录属于什么证据?询问笔录属什么证据种类?法院所做的询问笔录也需要在庭审上出示质证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与其他证据可能唯一区别在于一般当事人......


·作为劳动者是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来共同约定
      作为劳动者是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来共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但是我们可以注意到每个劳动合同都需要填写劳动期限,这个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生产伪劣种子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指的是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


·一、国有企业工作的劳动合同内容有哪些?
      一、国有企业工作的劳动合同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一、年租房房主违约怎么办?
      一、年租房房主违约怎么办?中国《民法典》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四)定金责任;(......


·离婚如果对方拒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如果对方拒不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本人......


·如果开车撞死人保险公司怎么赔?
      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逆性,有时事故只是对当事人有些些许伤害,可是有的事故却会直接夺取了他人的生命,每年交通事故致死的案件较为频发。......


·优胜劣汰在用工关系当中也是通用的
      优胜劣汰在用工关系当中也是通用的,其实我国在90年代初期劳动力市场已经初具模型,后期逐步在调解机制和法律制度上的规范,使得现在劳资双方在维护自......


·存单质押解冻法律风险有哪些?
      存单质押解冻法律风险有哪些?一、存单质押的设立要件问题《担保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基本一致,以存单质押的,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权自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