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合同终止需要双方签字吗?

合同终止需要双方签字吗?
  
  一、 合同终止需要双方签字吗?
  
  一般不需要,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法》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合同终止的相关条件就是以上这些,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应当基于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处理,只有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可以办理合同的终止,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对合同终止的情况来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由于婚姻关系的破裂
      由于婚姻关系的破裂,夫妻当中的一方往往会发起起诉离婚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在一些特殊的离婚案件当中,会出现夫妻双方同时起诉离婚的情况,该情况下双......


·公司应该如何防范大股东控制
      公司应该如何防范大股东控制一、公司应该如何防范大股东控制?一)建立公司内部有效的权利制衡机制。1、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权利,并赋予监事会在......


·放火罪和失火罪的处罚有何区别
      放火罪和失火罪的处罚有何区别一、放火罪和失火罪的处罚有何区别(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放火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失火罪的主观方面则为过失。(2)犯......


·什么罪犯不可以假释2023
      一、什么罪犯不可以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


·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本有哪些内容?
      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本有哪些内容?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果遇到诉讼双方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中止审理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就中止审理事实向法院提起中止审理的......


·开车上班的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
      开车上班的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一、开车上班的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开车上班的路上受伤不一定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


·离婚之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离婚之后女方户口怎么办女方户口可以单列,也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也可以迁出。离婚后的户口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是可以回迁户口,二是分户。离婚后......


·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的救济
      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的救济(一)行政复议:(1)申请人——①用人单位;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③工会组织。(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


·没签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通常,我们是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的。那要是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签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呢?很......


·丈夫婚后出轨能告重婚吗 一、丈夫婚后出轨能告重婚吗?
      丈夫婚后出轨能告重婚吗一、丈夫婚后出轨能告重婚吗?对于婚后出轨不能告重婚,因为出轨不构成重婚,构成重婚的是以下几种情形:(1)有配偶者再次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