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207条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七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民事诉讼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零七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民事诉讼活动当中的再审等于是要推翻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意思就是当事人如果对二审的判决结果仍然有争议的话,可以申请再审,同时,法律也明确规定了申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书生效以后的6个月之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签合同时如何避免合同欺诈
      在经济来往中,人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种的欺诈甚至是诈骗的情况,订立合同时也可能会遇到合同欺诈的情况。具体来说,有哪些常见的合同欺诈行为呢?当事人......


·婚内财产公证离婚时可以反悔吗
      婚内财产公证离婚时可以反悔吗?不可以,关于对夫妻双方的法律效力,本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


·二十多年的遗嘱可以变更吗?
      二十多年的遗嘱可以变更吗?一、二十多年的遗嘱可以变更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在遗嘱设立后对遗嘱内容的部分修改。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在设立......


·分公司营业执照所需要资料有哪些
      在我国企业中,由于发展需要经常会成立分公司,众所周知,营业执照是一个单位的合法经营的首要条件,分公司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营业执照,那么......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死刑如何执行
      现实中,对于一些罪大恶极的人,很多人都以为法官最后会判处死刑,但事实却不是这样。主要是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一些人是不适用死刑的。那究竟哪......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它对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它对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它是事故的责任方进行赔偿和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依据。那如果丢失了......


·专利行政复议程序是怎么规定
      专利行政复议程序是怎么规定的我国知识产权局其实在处理关于专利的相关事项的时候都是有法可依的,尽管如此,对于专利的行政复议仍然是我国公民具备......


·一、房屋买卖纠纷投诉部门是哪个部门?
      一、房屋买卖纠纷投诉部门是哪个部门?房屋买卖纠纷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投诉,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维权。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


·审计抽逃出资账务处理应该怎样处罚
      一、审计抽逃出资账务处理应该怎样处罚刑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


·伪造遗嘱情节严重会丧失继承权吗
      伪造遗嘱情节严重会丧失继承权吗会丧失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还是为其他......


·婚外情生子抚养费标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外情生子抚养费标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