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恶意规避合同义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恶意规避合同义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恶意规避合同义务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一)为减少计算劳动者的工龄,迫使劳动者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二)通过设立关联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三)仅就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进行变更,用人单位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四)采取注销原单位、设立新单位的方式,将劳动者重新招用到新单位,且单位经营内容与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均没有实质性变化的;(五)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合同义务主要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但现代合同法上的合同义务来源多样化,导致违约责任概念的改变。传统合同法认为仅仅只是当事人约定的义务才能称为合同义务.违反约定的义务才是违约责任。现代合同法认为,以下两种义务也是合同义务:一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必须遵守的强行性义务;二是附随义务.附随义务基于诚信原则而产生,体现在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终止之后。二、《合同法》对于一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规定是什么?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合同一方恶意规避合同义务的行为,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工作情况,是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协商处理,并对合同的义务进行规避处理,但如果到侵犯了另一方的利益的,那么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鹤壁保安公司改制方案是怎样的?
      在很多城市,保安公司都是国家出资设立的,属于垄断性行业,鹤壁市也有这样的公司,负责押运现金、贵金属等。保安公司发展暴露了很多问题,经济效益差......


·对于意定监护可以继承遗产吗?
      对于意定监护可以继承遗产吗?是否可以继承就要看实际的情况;监护人只签订了委托监护协议,一旦过世,遗产只能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若没有法定继承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父亲二婚的继承人是谁?
      父亲二婚的继承人是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对于招非法童工要坐几年牢?
      对于招非法童工要坐几年牢?一、对于招非法童工要坐几年牢?非法的招用童工会坐几年牢这是没有具本的规定,就要看实际的情况;(1)将使用童工从......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注册有哪些流程?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注册有哪些流程?一、注册条件及步骤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条件及程序基本遵循《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合伙企......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清楚的一件事情是,我国法定节假日是必须放假的,如果需要加班,也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支......


·一、郴州桂阳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郴州桂阳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


·离婚后付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协商进行分期付款
      离婚后付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协商进行分期付款,或者后期补偿支付等,我国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对于子女抚养权的支付标准应当结合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情况而......


·如何成为分公司的股东?
      如何成为分公司的股东?一、如何成为分公司的股东?增加股东的方式有两种方法:一是增资扩股;二是原股东出让部分股权给新入股的股东,无论哪种方式......


·中国对引诱卖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引诱卖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国对引诱卖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