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检察院监视居住下一步是什么?

检察院监视居住下一步是什么?检察院监视居住下一步是什么没有具体的规定,需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监视居住只是在违反刑事案件后的一种强制措置,在法院审理审判后还是需要按照判决服刑的,除非是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才不会判刑。刑事诉讼可以分为: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二、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都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综合上面所说的,监视居住是可以实施在立案前或者是立案之后,因此,对于监视居住下一步是什么这个就要看实际案件的情况,只要按法律诉讼的流程来进行办理,那么才可以对案件进行依法的判决,所以,不同的案件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商品房买卖违约情况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违约情况有哪些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


·新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是怎样的股东出资的时间以及出资的份额,直接决定了将来在公司当中的地位,以及公司的运营成立等比较重要的一些事情。由于关......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方不签字,有效吗
      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可以看出当时交通事故处理的结果,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目的是分清明确楚事故责任主体是谁的问题。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双方......


·普宁市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普宁市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众所周知,拆迁补偿在我国主要是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采取置换房屋产权的方式,另一种是直接用经济进行补偿。目前由......


·入职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地完善,在以人为本的思想指导下,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也越来越以人为主,劳动法中就规定,员工入职,用人单位必须与......


·借钱不还怎么办没欠条?
      借钱不还怎么办没欠条?没有欠条的情况下对方借钱不还,要想办法取得双方存在借款关系的其他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借条是非常重要的债权凭证,属于书证......


·一、盼达租车出了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
      一、盼达租车出了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


·如何防止夫妻隐匿共同财产?
      如何防止夫妻隐匿共同财产?分清财产性质。性质不同,归属不同。《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


·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以归一人承担吗?
      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以归一人承担吗?一、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以归一人承担吗?夫妻离婚后,协议婚姻期间所有债务归一方负责偿还,如果债权人没有要求,......


·伤人交通费的依据?
      伤人交通费的依据有哪些伤人交通费的依据有哪些《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


·组织领导传销罪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一、组织领导传销罪的量刑标准是多少?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