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对于泄漏商业机密怎么定罪?

对于泄漏商业机密怎么定罪?
  
  一、对于泄漏商业机密怎么定罪?
  
  1、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泄露商业秘密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按侵犯商业秘密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据犯罪情节进行量刑。
  
  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三、盗取商业机密必须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1.秘密性,又称“非公知性”或“新颖性”。商业秘密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这里所说的“公众”,一般指具有行业属性的特定相关公众,包括同业竞争者和可能从该商业秘密的利用中获得经济利益的人,而并非普通社会公众。一定范围的特定人知悉,不影响信息的秘密性。
  
  2.商业价值性。商业秘密信息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具有经济价值性和实用性。这种实用性标准不同于专利的实用性标准,可以是一些积极的信息,也可以是一些消极的信息,如实验失败的报告和数据等。
  
  3.采取保密措施。权利人为防止商业秘密信息泄漏采取了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密措施。对保密措施不能苛求以万无一失为标准,只要这些措施在当时、当地的特定情况下是合理的、适当的,能为他人所识别,望而却步即可。
  
  综合上面所说的,泄漏商业机密就是以不合法的目的而盗取公司的重要信息给他人的企业,这种行为本身就已经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从而一般就会按照侵犯商业秘密罪来进行处罚,所以,商来机密是不能被他人知晓的,如有人侵犯必定就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责任,都会有哪些罪名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可能需要承担多方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那么交通事故中的刑事责任都有哪些具体罪名呢?我们将在下文中......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判拘役收监吗?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判拘役收监吗?取保候审后判拘役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缓刑,不用收监;如果不适用缓刑,要收监,但之前被关押的期限要算入刑期。《中华......


·一、交通事故误工证明资料都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误工证明资料都有哪些?交通事故误工证明资料包括误工证明、减少收入的证明以及医院的休假证明等,具体需要整理的证明材料如下:1、《......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到基层法庭起诉吗
      可以的,人民法庭的案件管辖范围,由基层人民法院在自己管辖的一审民事、刑事自诉和执行案件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经基层人民法院同......


·存单质押贷款应该如何登记
      (一)提交申请资料。1、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申请表;2、出示借款人、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并提供其复印......


·
      一,犯罪户籍注销是否合理判刑后户口不需要注销了。根据《公安部便民措施三十条》第七条规定:“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


·治安处罚数罪并罚原则是怎样的
      治安处罚并罚有什么原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可以知道,治安处罚数罪并罚的原则主要是“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的原则。其中,又以并科......


·土地使用权变更费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变更费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在我们国家,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归公民个人或者是集体所有的,当然这个徒弟使用权也可以进行变更。变更的话,必......


·随着社会发展
      随着社会发展,房屋交易量逐年增多,而对一般人而言房屋交易价值额较大,相关纠纷的处理具有自己的特色。《规定》此次修改,将房屋买卖从原房地产开发......


·未满十八岁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未满十八岁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未满十八岁被扶养人生活费应按事故发生时间确定被扶养人的年龄,且被扶养人年龄应按周岁计算。具体如下:被扶养人......


·吊销营业执照支票的后果包括哪些?
      吊销营业执照支票的后果包括哪些?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新公司法明确了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和撤销是公司解散的一种原因。在程序上,公司被吊销营业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