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解除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

解除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解除合同纠纷管辖地是根据《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其它合同类型的管辖地是什么?《合法法》第二十六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一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二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解除合同时存在矛盾和纠纷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当事人必须在具备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行为,才可以合法的受理相关诉讼案件,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2023残疾赔偿金计算几年?
      残疾赔偿金计算几年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年数注:赔偿权利人举证证......


·楼盘土地使用权少了5年是什么情况?
      楼盘土地使用权少了5年是什么情况?房地产开发商从国家或者集体的手里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才有资格进行楼盘的建设,简单的说就是获得许可证后才能进行......


·我国的司法鉴定程序是指什么
      相信很多人在电视上法制频道或者网络上都听说过“司法鉴定”这一概念,想必您对于司法鉴定不会很陌生。其实司法鉴定在我国的司法活动中发挥了着越来越......


·损害赔偿民事起诉状格式?
      损害赔偿民事起诉状格式?一、范文损害赔偿民事起诉状格式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诉......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


·合同终止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终止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合同终止违约金规定是什么一、合同终止违约金规定是什么?合同终止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原则上是由当事人自己约定的,但是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


·婚外情被打可以报警吗
      婚外情被打可以报警。报警是公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


·根据民法的规定民法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的规定民法的抗辩权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抗辩权指的是当他人请求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可以拒绝他请求的一种抗辩的权利。在我们的现实......


·对于出卖人有什么主要义务?
      对于出卖人有什么主要义务?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一、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标的指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标的指什么例如: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要求被告偿还1000元借款的诉讼。在这一诉讼中,原、被告之间发生纠纷的1000元借款的借贷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