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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性骚扰的标准是哪些 一、界定性骚扰的标准是哪些?

界定性骚扰的标准是哪些
  
  一、界定性骚扰的标准是哪些?
  
  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等性敏感部位;
  
  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二、关于性骚扰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动或者利用从属关系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5261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39条规定,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
  
  三、有性骚扰罪吗?
  
  我国法律没有性骚扰这个概念,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性骚扰应该不难理解的,有部分职场人士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就遇到过性骚扰,还有就是现在比较严重的情况是,对未成年的学生进行性骚扰,其实,性骚扰情况非常严重的话就有可能会构成猥亵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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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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