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租赁合同双方先后违约怎么办?

租赁合同双方先后违约怎么办?租赁合同双方先后违约的,应当追究各自的违约赔偿责任。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二、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且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情况是什么?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可适用法定解除,双方当事人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和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房屋部分毁损、灭失的,依《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不支付租金。对于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当然,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租赁合同的签订是需要由双方共同协商认定的,在签订确认后,双方不可以随意解除,存在一方违约的是需要追究相关违约的责任的,如果合同中未对违约的责任进行认定,并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交通事故误工损失津贴算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损失津贴算吗?1、交通事故误工损失是不包含津贴的,误工损失是指受害者的正常工资收入。《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


·山西省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山西省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山西省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然后进行不同的判断,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


·签订出版社图书采购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出版社图书采购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一、签订出版社图书采购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签订出版社图书采购合同需要注意需将侵权责任约定清楚以及报酬支付......


·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一、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及意义1、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民诉法增加一条......


·一、抚养费不给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
      一、抚养费不给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抚养费不给最严重的后果是被法院强制要求支付抚养费。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


·转继承中的代位继承是怎样的
      继承是我国的一项婚姻家庭制度,对于继承你了解多少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继承的相关知识,比如转继承中的代位继承是怎样的?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怎么判刑?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指的是违反国家军事秘密法规,非法盗取国家军事秘密文件、武器、资料等物品的行为。国家军事机密涉及到国家安全防范,是绝对不可泄......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首先,没有约定就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来解决。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


·刑法索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是一般的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


·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久?
      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久?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刑事案件......


·关于企业破产关闭的清算程序
      关于企业破产关闭的清算程序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