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老房屋纠纷打官司要多长时间?

老房屋纠纷打官司要多长时间?老房屋纠纷打官司的时间,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作出一审判决,二审一般三个月作出判决。1、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个审判员独任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2、第二审程序二审立案: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五日内立案。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时发现上诉案件材料不全的,应当在两日内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补齐。审限:按第二审程序审理对民事判决上诉的案件,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定上诉的案件,期限为三十日3、审判监督程序申诉期: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4、执行程序申诉期: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执限: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二、打官司费用谁出?1、诉讼费(有可能产生鉴定费)一般由原告先垫付诉讼费,案件审理完结后判决书会根据原被告各方责任大小判决分担诉讼费,完全败诉的一方一般会被判决承担全部诉讼费用(鉴定费)。2、律师费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案件的审理是需要相关证据来进行支撑的,司法机关在进行审理和调查取证时,显然是需要大量的时间来进行认定的,涉及到造成了严重的违法情况,所需要的时间显然会更多,具体情况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诉讼的三个阶段是什么?
      诉讼离婚可以是夫妻中一方提起的,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双方同时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况。由于此时离婚夫妻之间都是因为一些问题而产生了争议,因此就需要当......


·受到威胁怎么保护自己
      可以报警,这行为属于违法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对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处五......


·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判多久?
      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判多久?一、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判多久?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


·购买拍卖房过户难责任谁承担?
      购买拍卖房过户难责任谁承担?购买拍卖房过户难都是会由自己来进行承担,法院拍卖房产大多是一些人抵押或没收的房产,这类房产也有比较多人选购,因地......


·破产清算后如何分配及顺序
      破产清算后如何分配及顺序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可能会导致破产。在破产之后会对公司进行清算。对于......


·在我国诉讼离婚多久能拿到离婚证?
      在我国诉讼离婚多久能拿到离婚证?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是怎么规定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是怎么规定的?《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


·刑诉法第74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在相应法定程序的支持下,经过当事人和其他与本次诉讼有关的人员的共同参与和见证下,对当事人所......


·遗弃婴儿到医院是否构成遗弃罪?
      我国每年发生大量的遗弃婴儿的事情,其中有些父母将婴儿遗弃到医院,不管其死活。对于这样的行为,人民群众是给予强烈谴责的。并且,如果情节严重,当......


·根据规定未续展商标多久过期?
      根据规定未续展商标多久过期?一、根据规定未续展商标多久过期?根据规定未续展商标十年就会过期,注册商标的使用期限是十年,十年后如果需要继续使......


·我国《刑法》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同时具有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