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般刑事案件受案多久立案

一般刑事案件受案多久立案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zhi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2、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3、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予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到5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二、刑事案件立案需要满足的条件(一)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刑事案件是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民事案件是到人民法院报案的,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会有立案标准,符合立案条件的,都会在规定的时间办理立案,不符合条件的,会驳回申请,并告知驳回的具体理由,刑事案件报案之后一般不可以撤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人员失踪财产分割怎么分?
      一、人员失踪财产分割怎么分?1,人口失踪满两年可以向其住所地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失踪满四年可以向其住所地法院申请宣告死亡。2,宣告为失踪人,由......


·偷税罪和逃税罪有区别么?
      偷税罪和逃税罪有区别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某企业偷税漏税的相关报道。我国法律也对偷税漏税行为的打击保持高压状态,那么偷税罪和逃税罪......


·交警办案程序规定是什么
      交警办案程序规定是什么交警办案程序之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


·河南省征地补偿规定是什么?
      河南省位中国的中东部地区,古代有着“中原”之称,是链接南北的重要枢纽,也是重大水利项目“南水北调”总干渠的所在地。因为特殊的地理位置,因此征......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规则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规则劳动仲裁是政府设置的保护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劳动争议仲裁需要向当地的仲裁机关提供仲裁证据,仲裁证据是您在仲裁......


·十年加利息的借条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代理词该借条是有偿合同。该借条中有年息1500元/年的约定,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


·公司法股份退出方式有哪几种?
      公司法股份退出方式有哪几种?每家公司都有着或多或少的股东,每个股东又持有或多或少的股份,但是很多事情未必是永恒的,股东若想退出公司,必须严......


·工作中什么病属于工伤?
      工作中什么病属于工伤?第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过抢救在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认定视同工伤,因此......


·弱电工程的维保协议样本是什么?
      弱电工程的维保协议样本是什么样子?要注意什么?弱点系统维护保养服务合同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弱电系统工程(......


·什么条件下可以退定金?
      什么条件下可以退定金?购房定金其实是可以退的,不过退购房定金只适合以下几种情况:1、开发商原因《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


·土地使用证到期拆迁赔偿
      土地使用证到期拆迁赔偿土地的使用权的获得主要是通过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如果到期了意味着将失去土地的使用权。有一种情形不知您有没有遇到过,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