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民法典物业有权停业主的水电吗

民法典物业有权停业主的水电吗?物业没有权停业主的水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享有停水停电权利的权利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而非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 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情况下,赋予物业服务企业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一约定侵犯了供水供电人的权利。并且,由于供水供电义务所对应的是交纳水费电费义务,即使供水供电公司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替其收取水费电费并可以停水停电作为收取费用的手段,物业服务企业也不能以停水停电催缴物业。二、小区物业管理的职责是什么?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4、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5、物业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包括房屋装饰装修的申请与批准,以及对房屋装饰装修的设计、安全等各项管理工作。6、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服务。即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委托,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7、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8、代收代缴收费服务。9、小区内交通、消防和公共秩序等协助管理事项的服务。有些物业公司可能也不是因为业主拖欠物业费才停水电的,部分物业公司可能因为有业主从高层故意往下扔东西,通过停水电的这种方法去制裁当事人,虽然物业公司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这样做也确实侵犯到了水电使用人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加盟代理被骗该怎么样做
      加盟代理被骗该怎么样做现在很多人都想靠着做加盟商赚钱,并且近年来加盟商像雨后春笋一样蓬勃发展起来,所以很多人都看中了商机。虽然是商机,但也有......


·酒驾车祸逃逸怎么判刑
      如果是饮酒驾驶肇事逃逸无人员伤亡的,一般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除民事赔偿外,还要面临被吊销驾照,罚款和拘留的处罚;醉酒后驾驶肇事逃逸无人员伤亡的......


·一般要怎样才算侵犯隐私权?
      一般要怎样才算侵犯隐私权?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


·遗嘱继承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遗嘱继承无效的情形是什么根据我国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效遗嘱有如下几种类型: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


·企业辞退员工是《劳动法》第几条?
      企业辞退员工是《劳动法》第几条?一、企业辞退员工是劳动法第几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


·婚姻法出轨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一、《民法典》出轨有什么规定出轨是通俗的说法,法律中没有规定出轨,在《民法典》中......


·离婚之前单方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
      离婚之前单方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离婚之前单方债务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新婚姻法离婚前债务一方不认同时,首先要确认对外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再者确......


·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
      一、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离......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费怎么算?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费怎么算?一、股权投资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持有一个公司的股票或长期的投资一个公司,以期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


·如何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如何认定买卖合同成立?一、如何认定买卖合同成立?买卖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合同成立的要件当然适用于买卖合同。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包括:......


·国有土地使用证商住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使用证商住什么意思?正常土地个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是集体的。人们在使用土地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办理土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