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需要交诉讼费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需要交诉讼费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起诉请求,包括指明控诉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何种刑事责任。如果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即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三类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确定的具体的自诉案件。(四)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自诉人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我国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我国港、澳、台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港、澳、台同胞告诉的,应当出示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可能遇到法院不予立案的情况。但是,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立案要根据驳回意见处理,若材料、证据不足欠缺的则应该补正相关材料、证据信息。若是存在违规行为,让满足立案条件的案件不予受理的话,此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检察院举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有吸毒史动态管控是多久可以取消?
      一、有吸毒史动态管控是多久可以取消?吸毒动态管控一般是三年的时间,经过戒毒委员会评审认为康复的可以解除动态管控。相关规定:《戒毒条例》......


·抵押状态的车担保公司可以出售吗
      抵押状态的车担保公司可以出售吗?有些时候我们因为某些原因资金周转不灵,会向银行或者一些担保公司抵押东西,比如房子、车子等,来缓解资金缺失,当......


·九六年桂林征收土地政策对现在有用吗?
      九六年桂林征收土地政策对现在有用吗?近年来的土地政策虽然称不上是日新月异但也是和从前有了许多的不同,毕竟时代在飞速地发展着,而政策又往往和......


·房产合同丢失需要如何补救
      房产合同丢失需要如何补救(一)购房合同有几本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


·拐骗妇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拐骗妇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


·相邻纠纷中适格性被告有哪些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被告一般应是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承租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等。特别提示:1:房屋为产权房的,根据房产证上的产权人确认......


·借钱后找不到人能法院起诉吗
      可以的,被告下落不明不等同于“没有明确的被告”。依照法律规定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


·2023年抢夺司机方向盘违反哪条法律
      一、抢夺司机方向盘违反哪条法律乘客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的行为涉嫌《刑法》第114条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


·逮捕的条件是什么,逮捕是多长时间
      逮捕是指公检法机关,对可能判处徒刑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完全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它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最为严厉的措施。那么逮捕的具体......


·个人的房子做他项权证怎么办理?
      个人的房子做他项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应当符合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申请办理他项权证应当提供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