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民法典打印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打印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一、民法典打印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二、立遗嘱人请他人打印遗嘱并签名的效力怎么认定?
  
  一是立遗嘱人请他人打印制作遗嘱,在打印件上注明了年、月、日,并由打印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共同签名的,应视为代书遗嘱,且符合代书遗嘱的有效要件。
  
  根据法律规定代书遗嘱的要件,上述情况仅仅是代书人以打印的形式“代书”,打印人即是代书人。
  
  二是立遗嘱人请他人打印制作遗嘱,在打印件上注明了年、月、日,但仅有打印人或遗嘱人签名,则不能构成有效的代书遗嘱。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的代书遗嘱要件,代书遗嘱必须要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包括代书人)签名,而上述情况并无遗嘱人和打印人以外的见证人签名,故不能成为有效的遗嘱。
  
  三是立遗嘱人亲笔写好遗嘱,为追求美观或便于保存等原因,请他人按照自己书写的遗嘱打印一份,并在打印件上签名,然后丢弃了原书写的遗嘱。这种情况形成的打印遗嘱与原书写的遗嘱实为一体,应视为自书遗嘱。
  
  对于打印遗嘱的法律效力认定目前已经在民法典中进行了明确,对于打印遗嘱的效力还应当区分自书和代书的区别,但相关情况都是需要有见证人来对相关真实性进行见证处理,但如果涉及到被胁迫签订的,那么该遗嘱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先分红后股权转让有什么法律后果?
      先分红后股权转让有什么法律后果?一、先分红后股权转让可以先分红再转让,也可以不分红直接转让。如果分红后转让,一般按资本价格(实收资本)。这样......


·不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形有哪些
      不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形有哪些一、不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医学会收到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移交的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共同委托的医疗事故技......


·对于不批捕决定申诉可以吗?
      对于不批捕决定申诉可以吗?一、公安机关不服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


·加盟费包括什么
      加盟费用包括品牌使用费、履约保证金、品牌管理费、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的费用、首批进货费等。加盟费是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模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将企业品......


·股权转让有什么法律风险
      股权转让有什么法律风险一、股权转让有什么法律风险(一)公司负债风险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不服怎么办
      近几年,我国出现交通事故的频率越来越高。交警难免根据我国的法律制定出快速解决问题的方法。但是对于这种快速处理,车主心里难免会有些不服气。交警......


·农村土地使用权继承吗
      农村土地使用权继承吗一、农村土地使用权继承吗首先,土地使用权是无法继承的,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赔偿金标准的确定因素是怎么样的?
      一、内蒙古自治区残疾赔偿金标准的确定因素是怎么样的?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夫妻债务如何举证 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夫妻债务如何举证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一、夫妻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


·侵害名誉权民事起诉状范文内容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民事起诉状范文内容有哪些?一、侵害名誉权民事起诉状范文内容有哪些?民事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


·虽然我国的交通部门一直在严查酒驾、醉驾的情况
      虽然我国的交通部门一直在严查酒驾、醉驾的情况,但还是有人屡试不爽,一次又一次的触犯法律的底线,并且不吸取上一次的教训,但是一旦被查出醉驾,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