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律效力最高的是遗嘱继承吗?

法律效力最高的是遗嘱继承吗?
  
  一、法律效力最高的是遗嘱继承吗?
  
  法律效力最高的是遗嘱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二、法律上对于遗嘱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有关遗嘱继承的具体规定和方式在法律上已经进行了明确规定,遗嘱人应当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订立遗嘱,特别是对于不同形式的遗嘱还需要具备不同的构成要件,如代书遗嘱还需要存在合法的见证人,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可以要求补偿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可以要求补偿的情形是什么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二级丁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


·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时,经出租人同意情况下产生的装修损失如何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


·监视居住到期要取保候审是否可行?
      一、监视居住到期要取保候审是否可行?监视居住期满后是可以改取保候审期的。以下意见和建议供参考:1、解除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说明行为暂......


·开发商延期交房要怎么应对
      开发商延期交房要怎么应对1、收集证据如果大家想要证明开发商那边确实是延期交房了,那么大家就一定要注意去收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证据,比如查看合......


·离婚官司被告不到场该怎么办
      在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法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此时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满足标准,那也是会准许夫妻离婚的......


·企业能否延长试用期,试用期辞退员工赔偿吗
      法律规定了企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期限,企业能否延长试用期呢?企业辞退员工的情形已经很常见了,如果企业辞退试用期职工要不要赔偿呢?这些问题都......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


·被辞退员工如何写离职申请书?
      被辞退员工如何写离职申请书?被辞退人员不应该填写辞职申请表。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都包括哪些内容?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都包括哪些内容?(一)外国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职务;(二)拟设立外资企业的名称、......


·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
      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一、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1、在应用平台下得一个“个税APP“”,注册并进行认证,同时填写六项扣除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