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身份证可以吗?

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身份证可以吗?异地身份证丢了可以通过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来提出申请补办身份证件。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允许公民在非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的更换、挂失、补办。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二、异地申领身份证的程序如何?简单来说,整个流程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值得一提的是,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最长60日,且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但还有很多地区没有实施,没有实施的地区可以通知家里的亲戚,带着你的户口本去当地的派出所进行补办。在当代的社会,对于身份证补办这个问题的话,大家都是非常的关注的,因为现在很多的人员他们都是在外地打工,所以身份证丢失之后,还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是比较麻烦的。因此我国法律当中也是考虑到这一点,允许在异地进行补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我国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国家,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目前工资收入成为了一个家庭的中流砥柱,体现了一个家庭能够获得的可支配收入。根据不同的付酬因素和......


·毁约和中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毁约和中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毁约和中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毁约和中止合同的区别是适用的情况还是不一样的,前者它主要是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所......


·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是怎样的?
      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是怎样的?为了生计,自行创业开公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如果开了公司之后想要给公司改名字,就需要写一份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


·建筑工程安全合同有模板吗
      建筑工程安全合同有模板吗?建筑工程安全合同一、工程项目:二、施工地址:三、甲方安全责任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 山西离婚子女抚养费依据标准是怎样的?
      一、山西离婚子女抚养费依据标准是怎样的?山西离婚子女抚养费依据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


·辞退员工提前30天通知需要赔偿吗?
      辞退员工提前30天通知需要赔偿吗?1.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合同,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行政强制措施与即时强制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强制措施与即时强制的规定是什么一、行政强制措施与即时强制的规定是什么?1、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之规定,......


·如果银行信用卡还不上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当事人还不上的信用卡欠款时会有高额的逾期利息、对个人征信留下不良的记录以及还会产生诉讼费用等后果。如果在使用了信用卡取现后到期无法全部偿......


·买二手房贷款多久能批下来
      买二手房贷款多久能批下来二手房贷款一般在25到30个工作日可以办完。二手房贷款办理时间如下:1.买卖双方贷款合同,一般花费1个工作日;2.签订......


·一、放弃遗产继承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放弃遗产继承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


·怀孕离婚约定抚养权生效吗?
      怀孕离婚约定抚养权生效吗?怀孕离婚约定抚养权不生效,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