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打印代书遗嘱没有代书人有效吗?

打印代书遗嘱没有代书人有效吗?打印代书遗嘱没有代书人有效,代书遗嘱可以采用打印的方式,但该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才有效。《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二、如何认定代书遗嘱的效力1、法律上要求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至少有两个见证人须全程见证遗嘱书立过程。法律只是从实体上保证了见证人的公正性,但程序上的公正也不可忽视。实践中,在只有两个见证人的情况下,如其中一个见证人或两个见证人就单个人而言未完全见证全过程,这样的代书遗嘱该如何认定?我们认为这样的代书遗嘱是无效的。2、从法律上讲代书人属见证人之一,其实体上的要求当然应符合见证人的条件。不符合见证人条件的代书人书立的代书遗嘱应属无效。关于如何代书,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未作具体的规定,代书应尽可能保留立遗嘱人的原话,不要过多的归纳立遗嘱人的意思,以免曲解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另外,应尽可能采用手写,减少打字数量,如果在立遗嘱现场打字,那与手写本质上并无不同,效力自不必说。实践中,受条件的限制,有的代书人往往在现场作代书笔录,笔录上由见证人,代书人,立遗嘱人签字,然后离开现场去打字,回来再分别找见证人,代书人,立遗嘱人签字,这样就存在一些问题。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代书遗嘱全过程要形成于见证人,代书人,立遗嘱人三者均在场的情况。代书笔录虽然形成于现场,但就本质而言,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不是笔录,而是打字形成的书面代书遗嘱,在这一过程中,如有一环节存在三者不同时在场的情况且笔录内容与代书遗嘱内容有不同之处,都会使该代书遗嘱存在瑕疵,严重的会导致代书遗嘱无效。3、日期是任何一种遗嘱都须具备的要件,没有日期的代书遗嘱因不符合法律之规定,当属无效。另外日期是确定遗嘱效力的重要因素,尤其对某一遗产存在多份代书遗嘱的情况,日期就是确定效力的直接依据,日期最后的代书遗嘱才是有效力的遗嘱。4、代书遗嘱必须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现实生活当中,对于打印遗嘱在进行确定效力的时候,是需要严格的遵守我国继承法当中的相关规定的,比如说最常见的就是必须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且需要签字。但是是否是属于打印的遗嘱,这个并不会成为是否生效的必要要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目前,在卖房的过程中,大多数的房屋买卖会委托中介公司进行办理
      目前,在卖房的过程中,大多数的房屋买卖会委托中介公司进行办理,必不可少的就是要签订卖房协议书范本,但由于目前房屋中介公司越来越多,难免会出现......


·长沙法律援助中心免费条件是什么?
      长沙法律援助中心免费条件是什么?长沙法律援助中心免费条件是公民经济困难请不请律师。刑事诉讼规定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情形有:(一)犯......


·对商家惩罚性赔偿性质是什么?
      惩罚性赔偿性质是什么?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具有公私混合法性质。惩罚性赔偿的主要目的在惩罚性赔偿于通过对行为人的惩罚来维护社会利益,是国家为......


·一、房屋遗嘱继承费用包括哪些?
      一、房屋遗嘱继承费用包括哪些?房屋遗嘱继承费用包遗产税、房屋过户等需要的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


·摩托车醉驾新规定是怎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摩托车醉驾新规定是怎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


·商业信用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商业信用的法律特点有哪些?1、商业信用具有财产性,也就是说,它是一种物化的信用,衡量商事主体信用程度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其拥有财产的多寡,因......


·一、店面房出租违约怎么写?
      一、店面房出租违约怎么写?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


·公司发放的代通知金如何计税?
      公司发放的代通知金如何计税?首先确定代通知的性质,是工资还是经济补偿的范畴。然后,根据不同的性质确定个税的缴纳方法。本人觉得代通知金应该......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有哪些?
      在现在,租房是很多人目前的一种住房的解决办法,当租房时,房屋租凭合同是必须要签署的,签署以后双方是必须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房屋的租凭,履......


·如何理解离婚协议
      如何理解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


·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
      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一、不存在再审问题1、如果当事人在一审中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或逾期不提出,法院不予审议的,就不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