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夫妻与子女怎么分配

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夫妻与子女怎么分配首先需要确定遗产数额,夫妻一方死亡的,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的财产为死者遗产,对于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进行分割,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分配规则: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②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二、民法典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三、父母配偶遗产继承顺序法律如何规定依照《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不存在分配顺序,且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特殊情况下,如对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条件和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的。法定继承顺序一般是,同等顺序继承人,继承相同份额的遗产,不过继承这个事情,也是可以由继承人进行商议,商议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不等份额的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事故评残的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工资水平吗?
      交通事故评残的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工资水平吗?这个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工资水平为标准进行赔付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无证驾驶抓到了怎么办
      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


·劳动仲裁裁决期限有多长
      劳动仲裁裁决期限有多长一、劳动仲裁裁决期限有多长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


·一、离婚后负债是共同承担吗?
      一、离婚后负债是共同承担吗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所负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不论债务最初是由谁出面借的,以谁的名......


·一、合肥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作用是什么?
      一、合肥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作用是什么?其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开具的一份劳动关系已解除证明书,为了便于以后办理......


·未成年的孩子可以购房吗?
      未成年的孩子可以购房吗?未成年人是可以进行购房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的规定,无论年龄大小,健康状况如何,未成年人都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一、婚姻彩礼退还规定?
      一、婚姻彩礼退还规定有哪些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


·开发商违约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开发商违约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第一,所购房屋必须属于该《解释》调整范围内的商品房。《解释》第一条做了明确规定。第二、只有属于恶意违约和......


·构成刑事拘留有什么条件
      构成刑事拘留有什么条件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


·非法集资内容包括哪些?
      非法集资内容包括哪些?《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


·根据刑法的规定贩毒如何判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贩毒如何判刑?一、根据刑法的规定贩毒如何判刑?根据刑法的规定贩毒会被判处五年一方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