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检察院让公安批捕多久会通知?

一、检察院让公安批捕多久会通知?检察院让公安批捕在犯罪事实审查认定之后,会立即的通知。检察院让公安批捕的话,一般在犯罪事实审查认定后,立即通知并执行。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二、法律依据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对犯罪嫌疑人确实是有必要采取一些强制措施,比如说批准逮捕的话,那么就需要提起检察机关同意,只有同意完毕之后才能够进行批准逮捕,而且需要制作相关的申请书和法律文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商企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处理
      一、商企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处理?到期了有两种处理方式如下: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


·公司并购重组有什么价值
      公司并购重组有什么价值一、公司并购重组的价值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


·子女抚养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子女抚养的诉讼标的是什么?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


·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的条件是什么?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一)有......


·相关法规
      相关法规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一、起诉离婚这段时候会冻结帐户吗?
      一、起诉离婚这段时候会冻结帐户吗?起诉离婚阶段,如果一方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即可冻结财产。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


·民事诉讼的证据是什么?有哪些?
      民事诉讼的证据是什么?有哪些?一、民事诉讼的证据是什么?1、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证明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


·供述同种罪行是否构成自首
      供述同种罪行是否构成自首?供述同种罪行是否构成自首这个问题目前没有明确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


·婚前男方按揭购房离婚怎么分 三种情况:
      婚前男方按揭购房离婚怎么分三种情况: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


·什么行为构成外观专利侵权 一、什么行为构成外观专利侵权?
      什么行为构成外观专利侵权一、什么行为构成外观专利侵权?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许诺销售、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3、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


·永清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永清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开发是一个城市发展到一定经济水品的时候的必然要求,但是土地原有的使用者会因此受到利益的损害。所以征地的开发商们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