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财产清查按清查范围可分为哪几类?

财产清查按清查范围可分为哪几类?一、财产清查按清查范围可分为哪几类
  财产清查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根据被清查的范围,可以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二、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对属于本单位或存放在本单位的全部财产物资进行的清查。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通常主要有:年终决算之前;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企业股份制改制前;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单位主要领导调离工作前等。
  全面清查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各项:
  (1)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和银行借款。
  (2)各种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
  (3)各种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流动资产。
  (4)各项在途材料、在途商品及在途物资。
  (5)各种应收、应付、预收、预付款等往来款项。
  (6)接受或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保管的材料和物资。
  (7)各种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有关所有者权益项目。
  全面清查的内容多、范围广、投入的人力多,不可能经常进行,一般只用于年终结算前的清查。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企业破产、合并、改变隶属关系、清产核资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等,为了明确经济责任或核定资金,也要进行全面清查
  三、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物资进行盘点与核对。局部清查一般包括下列清查内容(流动性较强的资产):现金应每日清点一次,银行存款每月至少同银行核对一次,债权债务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两次,各项存货应有计划、有重点地抽查,贵重物品每月清查一次等。
  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涉及的人员较少,但专业性较强。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1)对于现金,应由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做到日清月结。
  (2)对于银行存款和银行借款,应由出纳员每月同银行核对一次。
  (3)对于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除年度清查外,每月应有计划地重点抽查,对于贵重的财产物资,应每月清查盘点一次。
  (4)对于债权、债务,应在年度内至少核对一至两次,如有问题应及时核对,及时解决。
  我们在上文为您详细的解答了有关财产清查按清查范围可以分为哪些的知识,综上可知,财产清查按清查范围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两者存在不同的适用情形和不完全相同的内容,财产清查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种重要的活动,我们建议您在这方面有疑问最好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事诉讼中止后恢复诉讼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中止后恢复诉讼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根据当事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主动依职权恢复诉......


·商标续展必须做地址变更吗?
      商标续展必须做地址变更吗?不能做地址变更,商标续展应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注册证复印件,所以商标......


·诉前财产保全应提交的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应提交的材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


·中小企业的全职法律顾问有多重要
      中小企业的全职法律顾问有多重要一、成本比聘请公司内部法务低。中小企业一个普通职员的月薪大约在3000元至5000元之间,而具有一定的法律实践经验......


·租户疏忽引发火灾,房东也要担责
      房屋“一改多”改造后再出租,会导致租户居住拥挤、出入通道狭窄、消防设施缺乏等问题,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


·一、没有结婚的未婚妈妈可以争取抚养费吗?
      一、没有结婚的未婚妈妈可以争取抚养费吗?没有结婚的未婚妈妈同样是可以为孩子争取抚养费的,不能因为没有婚姻关系就拒绝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


·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和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违反了医疗卫生的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因为过失造成患者人身受到损......


·言词证据审查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言词证据审查的主要途径有哪些言词证据是执法办案机关在执法办案中普遍采取的一种行政办案手段,但言辞证据的特点决定了它可能存在虚假或失真的情况,......


·我国是否存在暴力犯罪司法解释规定?
      暴力犯罪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我国不存在暴力犯罪司法解释规定,但在《刑法》当中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所述:1、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概念指行为人使用......


·劳动法入职规定有哪些内容?
      求职者被单位录用后,按照程序要办理入职手续。这个时候双方会签署劳动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就标准着双方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员工办理......


·什么时候应对车祸负全责
      什么时候应对车祸负全责一、什么时候应对车祸负全责1、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