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儿子继承父母房产费用主要?

儿子继承父母房产费用主要有哪些
  
  一、儿子继承父母房产费用主要有哪些?
  
  1、房屋评估费用是房屋评估价值的0.5%;
  
  2、印花税是房屋评估价值的0.05%;
  
  3、登记费用是80元;
  
  二、遗产房产过户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1、开证明文件:必须先到自己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证,并到法律咨询中心开具关系证明文件。
  
  2、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3、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到房管局办理继承登记时公证书直接交给房管局。这个时候会有一些相应的收费情况: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每宗继承登记200元。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4、最后就是领取新的房产证了
  
  三、房产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若该房是经济适用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因为儿子本身就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的话也就不需要再交契税了,虽然说继承房产过户产生的收费项目比较多,但是在政务大厅就可以一站办理完的,主要是房屋估价,评估机构最好也由房管局指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个人债务纠纷的法律时效是多久?
      个人债务纠纷的法律时效是多久?一、个人债务纠纷的法律时效是多久?(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


·雇佣关系赔偿与工伤赔偿哪个高?
      在生活中,雇佣关系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导致的工伤赔偿经常被人们拿来做比较,到底是雇佣关系赔偿更高还是工伤赔偿更高,这一直都是......


·应收账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应收账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应收账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我国民法规定,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


·民事诉讼律师代出庭可以吗
      民事诉讼律师代出庭可以吗一、民事诉讼律师代出庭根据我国的民法规定,民事诉讼中请不请律师是个人自愿,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请了律师的话,自己可以委......


·企业倒闭欠债追讨怎么做? 一、企业破产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
      企业倒闭欠债追讨怎么做?一、企业破产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鉴定结论异议申请书的申请方式和条件有哪些?
      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一些专业的问题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结果也成为了一些案件成败的决定性因素,但是也不乏许多鉴定结论无法让当事人满意,......


·签订合同后又以分公司名义履行是否可以?
      签订合同后又以分公司名义履行是否可以?签订合同后又以分公司名义履行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


·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
      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怎么走?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主要分为五步,首先是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然后是缴纳鉴定费,受理立案,作出鉴定结论和书面通知鉴......


·识别真假产权证的办法
      近期在房屋交易中出现了房屋权属证书造假现象,一些不法人员非法伪造和使用房屋权属证书。专家介绍,辨别真伪产权证有8种方法:  一看封皮。真的......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可以要回押金吗?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可以要回押金吗?根据双笔签订的租赁合同履行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而将房屋转租,从合同的相对性来看,完全形成两个互相......


·借条可以写成借款协议书吗
      借条可以写成借款协议书吗借款协议合借条的效力基本是一样的,所以可以替代,利息可以在借款协议书中进行约定,同时也需要在借据中注明借款利息。如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