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如何弄

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如何弄 一、劳动者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 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 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 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 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内容很清楚地解答了单方解除合同如何弄的问题,其实最主要的是如果对方因某些原因不能再继续实现合同,或者面对一些债务问题,例如延迟履行债务之类的,只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有任何问题都可以继续咨询网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数额是怎样认定的?
      很多侵犯财产的犯罪中,对行为人的处罚都是需要结合实际侵犯的财产数额确定的。那么对于盗窃罪来讲,其关系量刑标准的数额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


·职工工伤住院期间误工费护理费谁赔偿?
      职工工伤住院期间误工费护理费谁赔偿?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取决于护理依赖,误工费在工伤中是停工留薪期待遇,市内住院期间......


·辞退试用期员工有经济赔偿吗
      辞退试用期员工有经济赔偿吗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试用期员工,没有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以其他原因辞退劳动者的,可以获得经补偿......


·走私假币罪如何处罚
      走私伪造的假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案件批准逮捕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案件批准逮捕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_九十一......


·对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必要吗?
      对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必要吗?一、对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必要吗?有必要的。劳动者从进入用人单位提供实际用工行为开始,用人......


·什么情况需要支付违约金?
      什么情况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员工若和企业约定的了服务期,培训计划,有培训协议,并且双方签字,任何情况下都是要负赔偿责任的!1、......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区别是什么?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区别是什么?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


·交通事故全责承担的赔偿项目
      对于有车的人来说掌握交通事故全责承担的赔偿项目是很有必要的,谁也不敢保证开车一定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需要积极配合解决,特......


·强迫交易罪属什么类型?
      强迫交易罪属什么类型强迫交易罪属暴力犯罪类型。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强迫交易罪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买或出售商品,......


·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一、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双方自愿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