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老板欠钱不还没有合同怎么办?

老板欠钱不还没有合同怎么办?没合同的情况下,老板欠钱不还也是可以起诉的, 应当提交转账记录或者相关录音文件来进行证明处理,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立不了案拿不回欠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另外,《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二、老板欠薪的认定是什么?老析欠薪不发涉及到恶意欠薪,可能会触犯的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达到以下三个条件,老板完全有可能会去坐牢:1、逃匿、转移财产,故意欠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1)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包括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负责人“跑路”的。(2)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2、欠薪的数额较大(1)对1名劳动者,不支付报酬3个月以上 5000元至20000元以上;(2)对10名以上劳动者,不支付报酬总共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绝不支付这里的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包括:(1)员工已经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劳动监察大队已向用人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2)劳动者已经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向用人单位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仲裁不论是否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均构成。(3)劳动者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法院向用人单位送达了《民事判决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4)劳动者已经向法院申请了支付令,法院向用人单位送达了支付令,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对于老板欠钱不还的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特别是对于欠钱的原因要进行明确,如果是属于民事借贷关系的纠纷,一般不涉及到刑事责任的,但涉及上述违法的情况,是需要按照法律来进行判决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最高法院审理企业改制是什么?
      最高法院审理企业改制是什么?任何一家企业公司秀需要不断的发展自己的业务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生存下来,如今很多企业不能及时的适应环境而......


·非法集资构成犯罪的行为有哪些
      在我国,非法集资的行为需要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才能对行为人定为非法集资罪,之后才能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进行处罚。但具体来说非法集资的行为,其......


·申请颁发拆迁许可证的律师函
      市建设局:xx建设局因xx大道新建道路工程建设工作开展需要对工程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迁,申请人委托xx律师事务所办理许可证事宜,作为委托人,我在查......


·对于抗辩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对于抗辩能否中断诉讼时效?抗辩是不能中断诉讼时效的;抗辩是根据起诉请求引起的,而诉讼时效中断在起诉时即已中断,对于诉讼时效中断不是由抗辩引起......


·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的区别是什么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从定义似乎可以......


·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怎么判刑
      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怎么判刑?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的判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


·一、欺诈遗嘱举证的规定是什么?
      一、欺诈遗嘱举证的规定是什么遗嘱的举证当然是要求遗嘱是真实存在的,而且遗嘱的内容也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管在什么形式下订立的遗嘱,都应该是合法......


·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在生活和工作中,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造成的意外损伤,虽然工伤是每个人都不愿意遇见的,但是如果避免不了就需要保持好心态,解决事......


·精神病人监护人能改吗?
      精神病人监护人能改吗?首先,所谓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根据《民法典》(2021......


·职工试用期内辞退该如何补偿?
      职工试用期内辞退该如何补偿?试用期与非试用期一样,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


·签完买卖合同毁约告到哪个部门
      一、签完买卖合同毁约告到哪个部门?买卖合同毁约纠纷应该到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