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否可以继承,公租房是否能继承
一、公租房是否可以继承
公租房又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在我国,个人出租住房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数量少,尤其是在大城市可供出租的房屋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二是我国城市人口膨胀,住房资源紧缺,加之各城市纷纷出台“限购令”,致使私人出租住房难以成为租赁住房的主体,发展空间较小;三是因可供出租的房屋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直接导致了过高的租金和“群租”现象。四是房屋租赁专业经营机构少,出租房屋都是私人闲置房屋,出租并非首要目的,稳定性差,租赁房的居住功能存在缺陷,难以达到产权房的居家效果。与此不同,公共租赁住房则解决了个人出租住房数量短缺、运营不规范等问题,为中低收入无房群体提供数量充足、租期稳定、价格合理的住房。
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其公租房的承租权不得继承。但是,在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后,其生前在公租房处有共同居住人,或者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员,其生前具有该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有权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由此可见,公租房的承租权不得继承。但是,同一户口地址的共同居住人,或者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有权继续履行该公租房的租赁合同成为新的承租人。
二、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哪些同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公租房承租人死亡,除了在公租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的人外,下列情形的共同居住人也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公房租赁合同:
1、本市暂无常住户口,因与原承租人或同住人结婚而在该公房内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
2、因服兵役、就学、服刑等原因,户口迁出原承租人生前承租公房,但在原承租人死亡前实际居住生活于该公房内,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
3、因居住困难等原因租赁他处住房或借住他处而搬出原承租人生前现承租公房,但户口未迁出的
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在租住公租房的人去世后,公租房的承租权是不能作为其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但在上海地区,对此却有不同的规定。详细内容,您可以在上文中进行了解。要是对“公租房是否可以继承”,还有不清楚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大学生无抵押无担保借贷的条件有哪些
大学生无抵押无担保借贷的条件有哪些在进行贷款的时候,对于借款人的审核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能进行申请贷款。那么,在校大学生......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
不可以,缺席审判仅仅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对其他类型的案件均无法适用。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
·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有哪些
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是: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
·伪造公司债券罪判刑标准细分的规定是怎样的?
伪造公司债券罪判刑标准细分的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
·离婚时怎样申请诉前保全?
离婚时怎样申请诉前保全?1、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法律规定看,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所在......
·防范医患纠纷患者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防范医患纠纷患者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从患者的角度,很难主动避免医疗纠纷,但是对于应对医疗纠纷,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是可......
·在农村林权承包期限到哪年
在农村林权承包期限到哪年一、在农村林权承包期限到哪年?在农村林权承包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不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
·申请变更抚养权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
申请变更抚养权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原告:×××(姓名),×(性别),××年××月××日生,汉族,××人,身份证号码:××××,住××××××。被......
·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共同点有哪些?
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共同点有哪些?一、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共同点有哪些?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共同点具体如下:1、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