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在黑龙江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在黑龙江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时间一般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判刑标准是法定的,所以各地的人民法院其实在量刑的过程当中,最严厉的量刑标准不会超过法定幅度,可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也有自由裁量的权利,具体量刑标准就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诉中证人作证的权利是什么?
      民诉中证人作证的权利是什么?一、民诉中证人作证的权利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


·一、合同诈骗自首可以减刑吗?
      一、合同诈骗自首可以减刑吗?合同诈骗自首可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


·犯罪未遂和犯罪未得逞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和犯罪未得逞的区别是什么?一、犯罪未遂和犯罪未得逞的区别是什么?犯罪未遂和犯罪未得逞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后者是前者成立的条件之一,关于......


·斡旋受贿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前一段时间我们您都听说了很多大官被拉下马的案例,我们国家对于贪污受贿方面现在查的是越来越严格的。对于贪污受贿受伤害最深的应该就是我们公民了......


·在当前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前提下,公民更加注重自身权益的保护。
      在当前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前提下,公民更加注重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别人侵犯自身名誉权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买房贷款条件:
      买房贷款条件: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有当地常住房口;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贷款行认......


·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国家,由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会交由法院来进行审判,法院审判决定之后会作出生效的法院裁定或者是判决,这些判决和裁定必须要得到执行,也......


·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


·什么人有土地承包权2023
      什么人有土地承包权2023一、什么人有土地承包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离婚后未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应该最大限度保障子女的生活成长,所以子女的抚养一般都会判决给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进行抚养,另一发依......


·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多少日?
      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多少日?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