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自诉程序是怎样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自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自诉程序是怎样的
  
  1、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的,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2、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法院受刑事自诉案件后,准备开庭事宜。如向被告人送达自诉状或口诉笔录副本,确定开庭日期,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出庭,公开审判的应先期公布有关事项等。
  
  4、自诉案件可以调解。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5、在宣判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双方当事人和解后,自诉人可以申请撤回自诉。对申请撤回自诉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准许,记入笔录并通知双方当事人结束诉讼。
  
  6、庭审结束,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进行刑事自诉时,必须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胜诉的可能性很小。同时刑事自诉案件也是有追诉时效的,超过追诉时效的,受害人将丧失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决定自己起诉,为确保胜诉的概率更大,建议可先行咨询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意见。若因对于诉讼程序不熟等原因,担心胜诉几率低的,最好直接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代理诉讼事宜。
  
  二、刑事自诉书范本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
  
  案由: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
  
  诉讼请求:
  
  具体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罪名和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主要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如证据、证人在事实部分已经写明,此处只需点明证据名称、证人详细住址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自诉人:
  
  代书人:
  
  年月日
  
  附:本诉状副本_____份
  
  判决裁定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判定裁决有意见的可以直接上诉,但是不上诉的情况下,就必须履行判决裁定义务。不履行情节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会强制履行,如果已经构成犯罪的,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职工中暑死亡属不属于工伤 一、职工中暑死亡属不属于工伤?
      职工中暑死亡属不属于工伤一、职工中暑死亡属不属于工伤?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死亡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汽车违章在什么地方交罚金 一、汽车违章在什么地方交罚金?
      汽车违章在什么地方交罚金一、汽车违章在什么地方交罚金?汽车违章在罚款单上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违章不需要交罚金,罚金是刑事处罚,违章只需要接......


·哪些情况离婚不用请律师
      在打离婚官司的情况下,多数都会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期许能够争取更多的利益。但就实际情况来看,并不是所有离婚案件中都有必要请律师。那到底哪些情......


·儿童买社保一定要监护人到吗?
      儿童买社保一定要监护人到吗?儿童买社保一定要监护人到,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


·我们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而且醉酒驾驶已经入刑了,如果
      我们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而且醉酒驾驶已经入刑了,如果构成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的范围,将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依然有些人会知法犯法,醉驾之后被......


·专利和商业秘密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和商业秘密的区别是什么?商业秘密要求保密,而专利申请之后是公开对外的。1、商业秘密得满足构成要件才行,非公知性,实用性,价值性,采取了保密......


·故意伤害属于涉恶犯罪行为?
      故意伤害属于涉恶犯罪行为?故意伤害属于涉恶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人们处分房产都是会先办理一个公证手续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人们处分房产都是会先办理一个公证手续,当然也有没有办理的。那您知道办理房产公证的作用是怎样的吗?了解清楚了这方面的内容,才能知......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处理1、购房者申请解除合同当遇到了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时候,可以申请解除合同。但是有以下规定需要注意:a、如果想要解除合......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怎么罚
      在经济愈加的发达后,饮食养生成为人们最近关心的话题,而我国经常出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物给大众带来不小的影响,对于非法生产商的这种行为给社会带......


·法律规定什么样的借条不能起诉?
      法律规定什么样的借条不能起诉?1.非借款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借款人被胁迫、欺骗、隐瞒事实等情况下签订的借条。2.没有辅助证据证明的大金额借条:超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