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醉驾交通肇事致人轻伤怎么处罚

醉驾交通肇事致人轻伤怎么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伤的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所以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轻伤的,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和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被吊销驾驶证或者是罚款扣分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就怕发生严重的车祸,人和车都没了。吊销驾驶证对个人也是比较麻烦的事情,毕竟自己以后出门特别的不方便,考取驾驶证要花取高昂的学费,还要浪费很多精力和时间去考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房子写孩子名字可以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子写孩子名字可以夫妻共同财产吗?父母以子女的名义购房,这种行为可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在我国,赠与行为是诺成合同,表示有赠与承诺即生效。但在......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大家喝醉的话,肯定大脑是属于暂时性失控的状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您喝醉的话,肯定大脑是属于暂时性失控的状态的。所以说在喝醉酒的状态下,最好就是休息就可以了。但是偏偏有一部分人喝醉酒还要开......


·债权人能查债务人土地吗
      债权人能查债务人土地吗一、债权人与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


·劳动合同到期不上班是否可以?
      劳动合同到期不上班是否可以?合同到期,双方合同关系终止,你可以直接不去上班。但是一般来说,应当先完成工作的交接,就可以不去上班了。合同到期......


·合作社鱼塘征收补偿是多少
      合作社鱼塘征收补偿是多少一、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


·一、购房时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一、购房时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购房时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


·机动车牌照代理补办的流程是什么?
      机动车牌照代理补办的流程是什么?一、哪些情况需要补办机动车牌照机动车号牌褪色、损坏或者丢失,是需要补办的。二、补办机动车牌照需要准备什么......


·隐瞒病情出入公共场所如何处罚?
      隐瞒病情出入公共场所如何处罚?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


·甘肃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汽车作为代步工具,交通道路上汽车越来越多这也加大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以后需要对伤残情况进行鉴定,鉴定伤......


·在我国报请逮捕案件能否改变罪名批捕?
      一、在我国报请逮捕案件能否改变罪名批捕?1、如果是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逮捕证上的罪名仅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批捕确定的罪名,在案件起诉阶段和法......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4、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