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夫妻三年分居自动离婚吗

夫妻三年分居自动离婚吗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二、《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关规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或到人民法院判决/调解办理,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n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任何人都不愿意将争议诉诸法院,除非万不得已。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特别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离婚不再需要当事人单位开具介绍信,个人隐私受到了保护,协议离婚更加方便快捷。但对于双方户口远在外省(市)、而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当事人来说,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应该更为方便。如果方法得当,所需费用仅为五十元,可能比回户口所在地的单程车票还便宜,所需时间如果安排得当也不用一个月。另外,对于一方在国外,无法办理国内协议离婚手续,或婚姻缔结地在国外,而欲在国内离婚的当事人,法院解决无疑是唯一的途径。离婚在当今社会特别的普遍,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在双方已经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建议办理离婚手续。从起,全国各地各省市区陆续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了,也就是意味着原先9元的结婚证将步入了0元时代。而且婚姻登记对象可以享受婚姻登记零收费政策,只要双方符合政策,登记领证全免费。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也不会收取任何的手续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欠钱不还人玩失踪怎么办
      当事人一定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钱。应当注意的是,这个环节,关键是及时起诉。起诉后可以通过法律永久保护自己的权利,......


·拖欠货款起诉签单的人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拖欠货款起诉签单的人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一、拖欠货款起诉签单的人需要准备什么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


·民法总则基本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基本内容是什么?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有着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而民法总则作为我国民事领域的基本法在这其中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


·物业管理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
      物业管理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律图提醒您:当您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不妨向小区所在地的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物价局、土地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


·书写离婚协议书要注意哪些
      书写离婚协议书这在协议离婚的时候是必须的,而要是诉讼离婚的话,则就会涉及到书写离婚起诉状了。不管是离婚协议书也好,离婚起诉状也罢,当事人在书......


·隐满事实虚骗婚姻怎么办?
      隐满事实虚骗婚姻怎么办?1、刑事救济途径如果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材料后发现有犯罪事实,且诈骗金额在2000元以上就应当立案侦查,但因犯罪嫌......


·按照最新的法律重婚罪要状告才处罚吗
      一、按照最新的法律重婚罪要状告才处罚吗重婚罪属于告诉才受理,而非告诉才处罚,是否处罚依据法庭审理结果来确定。重婚罪属于亲告罪,即至少先要......


·一、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算不算遗产?
      一、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算不算遗产?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不算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


·口头要约生效时间是什么?
      口头要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日常生活中,双方在正式签署买卖合同之前,一方通常会向对方发起要约,讲清合同条件及合同内容等。要约可以是书面形式,也......


·国内企业海外并购应注意什么
      公司被并购的注意事项:第一、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第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


·离婚财产怎么解释?
      离婚财产怎么解释?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