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什么时候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如何算

一、何时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形: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
  
  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注意这里是“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细微的变化,说明劳动合同法在计算工作年限时已经不再局限于“连续工作年限”了,即使劳动关系有中断,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统一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以六个月作为分界线作出不同的规定,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相比之前的一刀切均视为一年的规定更公平合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过,对于高收入劳动者,有双封顶的限制。
  
  关于“用人单位什么时候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实践中如果有上述十二种情形之一的,那么就要支付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则就要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企业面对疫情房租怎么办?
      一、企业面对疫情房租怎么办?(一)对于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已有明确行政管控政策导致无法实现使用目的,则应当免除租金此种情况是指因政府及......


·请立案侦查授权书怎么写?
      请求立案侦查授权书怎么写?立案侦查授权书报案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文化程度:电话:工作单位:住址:申请事项:请求对一案进行立案侦查......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一、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


·持刀伤人罪的判罚是什么?
      一、持刀伤人罪的判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


·工伤医疗费报销的相关规定
      工伤医疗费报销的相关规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或者是上班过程中出现意外,依法可以申请工伤鉴定。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可以在治愈后申请报销,报销的比例根据......


·破产清算没钱发工资怎么办
      公司会按照破产清偿顺序发放的。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


·可否追回非亲生子的抚养费?
      一、可否追回非亲生子的抚养费?可以追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育费的复函》“在......


·交强险赔偿多少钱?交强险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强险赔偿项目有哪些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只带自己的户口本页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吗?
      只带自己的户口本页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吗?自己的户口本页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吗?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指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指什么?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是:一、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二、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三、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