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夫妻分开半年自动离婚的吗

夫妻分开半年自动离婚的吗
  
  一、夫妻分开半年自动离婚的吗
  
  夫妻分开多少年都是不可以自动离婚的,要想;离婚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是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说法的。
  
  如果夫妻间感情确已破裂,无法挽回,且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那么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呢?
  
  二、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主观上确实是自愿。
  
  (三)协议离婚时还必须对子女问题作出适当处理。
  
  (四)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如果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那么可以诉讼离婚。那么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呢?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我国婚姻法是没有自动离婚这一说法的,因此要离婚,需要的条件可以参照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条件。
  
  三、诉讼离婚案件的调解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
  
  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一般情况下进行起诉离婚,只要双方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是因为感情破裂的,那么人民法院都不会判离婚,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好了,那么就不用办理离婚了,或者是双方在进行二次上诉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我国终止劳动关系怎么写?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工作者只要在任何单位企业工作就要签订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比较正规的单位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一、导致交通事故至伤至死的怎么处罚?
      一、导致交通事故至伤至死的怎么处罚?处三年左右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


·物业管理费包括什么内容
      物业管理费包括什么内容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


·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一般来说,国有企业是由国家控股的,但近年来,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允许其他企业或者个人进行融......


·花都区炭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花都区炭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各地的公共设施也在加紧建设,这就需要对公民所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我们知道,国家征收土地会......


·关于临时工有加班工资吗?
      关于临时工有加班工资吗?临时工加班享有加班费。按《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所有劳动者都是劳动合同制职......


·一般工伤认定是什么意思?
      近年来,意外事故的发生频率在不断提高,工伤对企业和劳动者造成的损失都是巨大的,而且很多时候工伤事故会带来严重的矛盾纠纷,甚至很多时候因为法律......


·失火罪处以多少年有期徒刑
      要是行为人故意放火的话,那此时构成的是放火罪。不过如果是过失引起的火灾,也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而此时构成的就是失火罪了。实践中,过失引起火灾的......


·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
      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一、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2、必须......


·什么叫法律援助,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什么叫法律援助,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日常生活中,老百姓因为经济纠纷打官司时,往往会聘请一个律师作为代理人。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请得起律师,......


·职务侵占公诉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的金额达到六万元,同时人民检察院对于该行为,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提起公诉。《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