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保证担保与动产质押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保证担保与动产质押担保的区别是什么1、关于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担保的范围一般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担保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凡在保证中没有特别约定的,担保人均按照连带保证承担责任。两种保证的区别主要在于何时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就民间借贷而言,一般情况都是设立连带保证,只要担保人具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出借方基本上就能实现债权。在民间借贷中,经常发生与担保有关的错误是混淆了保证人和中间人的概念,其实,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保证人将来对债务的履行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中间人只是起着介绍、见证的作用,将来对债务的履行不承担责任。如果在借款合同中错用了上述两个名称,在法律上将会产生两个截然相反的后果。设定担保的债权,债权到期时一定别忘记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因为担保是有时效约束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二十六条对连带保证责任除斥期间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及时主张权利,也是实现债权的一种保障方式。2、关于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不转移对财产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民间借贷常见的抵押一般是车辆和房屋,我国法律对这两种财产抵押有明确的规定。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以车辆、房屋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现实中,经常有出借方因没有要求担保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导致抵押合同无效。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在主合同(借贷合同)有效而抵押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由此可见,民间借贷在采取抵押担保时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避免因担保合同无效而丧失债权的全部实现,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抵押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除了车辆和房屋外,还有土地使用权、林木、航空器、船舶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动产等等。另外还要注意,不是什么财产都可以设定抵押的,比如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被依法扣押、监管、查封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等财产就不得抵押。担保是需要有法定的程序,如果自己对担保不是很了解又怕上当的,可以找律师为自己看一下。如果担保合同有问题的情况下,一定不要签订。抵押担保的形式有动产抵押有不动产抵押,不管哪一个都得是价值比较高的,否则做不了抵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立房产遗嘱可以变更吗?
      一、立房产遗嘱可以变更吗?立房产遗嘱可以变更,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处分个人财产,并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继承法》第16条规定......


·双方自愿变更子女抚养到哪里办理?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最好只在双方都协商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变更抚养权的决定,所以您有需要了解的可以往下接着浏览参考,那么对于双方自愿变更子女抚养......


·酒驾拘留时间可以自定吗?
      酒驾拘留时间可以自定吗?酒驾拘留时间不可以自定,因为之所以做出醉酒驾驶的人员需要进行一个拘留,就是因为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触犯到了法律当中的规......


·收养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收养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现如今中国仍存在很多孤儿,他们从小便失去了亲人,多数被安置在儿童福利院、孤儿院等地方。夫妻有收养小孩的想法后,要去......


·女游客泰国溺亡旅游公司怎么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女游客泰国溺亡旅游公司怎么赔偿是如何规定的?女游客泰国溺亡旅游公司怎么赔偿是如何规定的?游客在随团旅游的时侯溺水死亡,具体赔偿规定如下:1......


·离职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受贿如何处罚?
      一、离职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受贿如何处罚?第三百八十八条 【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


·专利撰写委托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专利撰写委托合同的内容有什么?专利撰写委托合同,专利申请委托协议书首先在协议书上标明双方的单位名称,承接的项目,以申请人的名义,上交到国家......


·离婚后无能力支付赔偿金怎么办?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当然可以,只不过此时需要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并因此导致了婚姻关系结束的,另一方才能要求对方进行赔偿。那要是离婚后无能力支付......


·如果被判重婚如何判刑?
      如果被判重婚如何判刑?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


·辽宁省保险公估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内民众对保险的接受程度也在不断提高,许多人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都会购买保险,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可以将大部分的风险转嫁......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