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签了20年的劳动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签了20年的劳动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根据合同规定来进行认定,《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约定作了严格的限制,除了像上述劳动者接受过单位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或者有竞业限制的协议外,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径自约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期限的违约金责任,约定无效,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必须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要炒老板鱿鱼要记得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而且一定要保留好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二、对于商业秘密赔偿如何约定?商业秘密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须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该信息必须全部具备上述三个特点,方能称之为商业秘密。作为用人单位应特别注意对自己认为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和资料采取切实可行的保密措施。比如:用内部规章制度对保密的范围、内容、岗位、人员、措施等等加以明确,也就是制定保密制度;用协议书的形式与有关单位和职工约定保守秘密的权力与义务。只有如此,才能在发生争议之后,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一种协议书,可以在其中约定商业秘密的内容。按照规定,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约定用人单位对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规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劳动合同毁约的具体情况,是需要结合实际的毁约原因而定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在签订后需要由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如果一方毁约是需要追究违约责任的,但法律上同时也规定了对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是不算违约行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拒执罪对方协商赔偿还算犯罪吗?
      在我国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我们身边的案件类型也越来越复杂多样性了,拒执罪作为一种不执行法律有效判决结果的罪行,被一些心存侥幸的人所利......


·劳动合同原件不给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原件不给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


·死刑犯判决后是怎样执行的
      我国最高的刑法制度就是死刑,死刑是针对一些犯罪性质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嫌疑人实施的刑罚。不过,尽管我国的刑法中有着死刑,但是在操作的......


·一、房屋租赁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哪些?
      一、房屋租赁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哪些?房屋租赁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


·浙江商标买卖的程序是什么?
      浙江商标买卖的程序是什么?一、浙江商标买卖的步骤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


·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
      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


·哪些疾病禁止结婚?
      哪些疾病禁止结婚??一、哪些疾病禁止结婚在《民法典》中已经取消了禁止结婚的疾病这一条规定。只规定其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前告知另一......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是什么近年来,投入市场使用的工程由于质量问题频繁导致人员损伤,同时也造成了财产的损失。在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企业需要......


·企业职工其它公司股东这两个身份能否同时存在?
      企业职工其它公司股东这两个身份能否同时存在?1、企业职工和其它公司股东这两个身份能同时存在,在《公司法》的相关条款中,只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级......


·离婚调解有哪些优点
      我们说的调解离婚其实也就是进行司法调解,通常只有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最后才有可能被调解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调解离婚固然有自己的优点。......


·股东会决议成立子公司有哪些规定?
      股东会决议成立子公司有哪些规定?一、股东会决议成立子公司有哪些规定?股东会决议成立子公司有的规定包括成立子公司,需要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