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肇事逃逸没造成伤亡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没造成伤亡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无人员伤亡,应当进行行政处罚,并且承担全部损失。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二、交通肇事逃逸的情节有哪些?实践中,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积极履行抢救伤者和财产、向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在现场等候处理等交通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以此作为判断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可以将如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三、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肇事者逃逸,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其也要承担法律责任。交警部门会对肇事逃逸当事人行政处罚,处以一笔罚款,并吊销驾驶证,罚款数额最高是两千元。认定肇事逃逸主要看是否有这样行为,当事人主观是否故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


·强制执行抚养费需要多久才可以拿到钱?
      一、强制执行抚养费需要多久才可以拿到钱?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要看实际的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


·商标先使用然后被人抢注了怎么办?
      商标先使用然后被人抢注了怎么办?在中国,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原则是取得注册制度为主,驰名取得为辅;自愿注册制度为主,强制注册制度为辅。另外,《商标......


·什么是信用卡 信用卡诈骗类型有哪些
      虽然比较常见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表现形式为恶意透支行为,但其实法律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类型远远不止这一个,除此之外究竟信用卡诈骗类型还有哪些呢......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伤残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伤残的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工伤怎么认定:情形一: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法律依据:《工伤保......


·一、如果一方赌博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如果一方赌博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男方赌博而导致的离婚,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如果夫妻......


·关于土地使用证是刬拨的能抵押吗
      关于土地使用证是刬拨的能抵押吗土地使用证是刬拨就不能单独抵押的,必须与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二、关于自建房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流程(1)申请登记。......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配2023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配(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的婚姻承诺书有效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的婚姻承诺书有效吗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的婚姻承诺书有效吗?婚姻承诺书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


·被起诉信用卡诈骗后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国家,诈骗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也就是因为这样,所以会使很多的受害者因此,防不胜防,因此我国刑法当中所规定的诈骗罪的类型,除了普通的诈骗......


·业务专用章的效力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本合同经企业加盖某业务专用章后生效”,则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该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企事业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