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去哪申请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去哪申请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去哪申请?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如果法院没有移送,当事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控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拒不执行裁定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二条 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
  
  第三条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
  
  (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
  
  (四)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五)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 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条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实施本解释第三条所列行为之一,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对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 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本解释第三条第(三)、(四)、 (五)、(六)项规定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这种行为情节严重的话是要报案,而不是说到人民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在此之前人民法院已经采取了强制执行的措施。先行被人民法院司法拘留的,对拒执案件当中的受害人也是有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子女抚养费拖欠怎么处理?
      离婚子女抚养费拖欠怎么处理?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若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有什么标准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有什么标准一、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有什么标准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如下所示:(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


·律师365律师团解读:湖南省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新标准
      律师团解读:湖南省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新标准  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城市拓展,政府征取大量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土地流转补偿标准,您可以看一......


·五险一金个人怎么交,交多少?
      众所周知,我国的劳动者有权享受“五险一金”的待遇。劳动者在入职后,便又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五险一金”。虽然“五险一金”一般由单位代扣,但个......


·疫情期间房贷延迟方法是怎样的?
      疫情期间房贷延迟方法是怎样的?疫情期间房贷延迟方法是根据当地的金融机构所提出的要求和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然后填写申请表格,递交自己身份......


·如果起诉离婚能财产保全吗?
      如果起诉离婚能财产保全吗财产保全分诉前和诉后,即使诉前申请了,三十天内不立案,保全自动撤销。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你如果不起诉,法......


·官司打赢了如何执行
      官司打赢了如何执行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稳定,我们遇到的各种各样的官司问题也随即而出。好不容易找到一些好的的途径,比如说通过网站打赢......


·故意伤害罪加绑架罪怎么处罚
      一、故意伤害罪加绑架罪怎么处罚区分绑架行为本身造成伤害和绑架后造成伤害绑架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是绑架罪的加重情节绑架后强奸、......


·保险公司融资方式主要有哪些
      一、保险公司融资方式主要有哪些?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银行对......


·当事人签订抱养协议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当事人签订抱养协议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抱养协议其实也就是收养协议,在民间亲戚家无法生育的情况下,可能一些家庭会将自己多的孩子抱给对方抚养。但其实......


·北京网约车处理违章扣分吗?
      随着各种软件的腾空出世,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在一些发达地区出行即可使用网上预约的方式,不用再像以前一样等待很长时间。许多人都不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