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假冒商标罪一般判多久?

假冒商标罪一般判多久?
  
  一、假冒商标罪一般判多久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三)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四)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五)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处罚。
  
  二、如何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
  
  (一)如何理解“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
  
  假冒注册商标罪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这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之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包括以下具体情形:
  
  1、行为人从未获得过注册商标所有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
  
  2、行为人虽然曾经获得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在许可使用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后,仍然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
  
  3、行为人虽然曾经获得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由于被许可人不能保证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质量等原因导致许可合同提前解除,行为人在合同解除后仍然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
  
  4、行为人虽然获得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超越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使用;
  
  5、行为人虽然获得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超越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地域范围使用。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区别
  
  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的是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实施假冒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后罪侵犯国家对商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实施在产品中掺杂使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对于采用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段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且销售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触犯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也触犯了假冒商标罪。对于此种情况,应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刑罚较重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定罪。
  
  综上所述,假冒商标罪一般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侵权人的处理一般会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没收或者销毁侵权的商品,并且可以对侵权人进行罚款,同时也应当对被侵权人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饮酒驾车尤其是醉酒驾车的危害很大,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饮酒驾车尤其是醉酒驾车的危害很大,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给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尽管交警部门对酒驾的查处力度很大,但是依然有不少......


·什么情况下海关不承担查验赔偿责任
      什么情况下海关不承担查验赔偿责任一、什么情况下海关不承担查验赔偿责任海关查验货物、物品赔偿虽然不以违法行使职权为赔偿的前提,但是,对于查......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条件有什么?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条件有什么?一、土地承包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在一些农村,有些村委会随意强行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时有发......


·一、经济补偿夫妻共同财产规定是什么?
      一、经济补偿夫妻共同财产规定是什么在民法典中离婚经济补偿的规定是以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


·故意伤害伤情标准有哪些?
      故意伤害伤情标准有哪些?故意伤害伤情标准有: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房屋拆迁没有协商拆迁补偿安置怎么办?
      房屋拆迁没有协商拆迁补偿安置怎么办?房屋拆迁中,拆迁补偿协商是拆迁的最大挑战,拆迁补偿安置问题能否谈妥关系到整个拆迁进程能否顺利推进。因此一......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一般来讲,合同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来讲同样如此。不过由于这里合同比较特殊,因此法律规定了一个最高的期限。到底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


·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针对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给出农民工工......


·一、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不支付抚养费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


·未成年人监护协议书怎么写?
      未成年人监护协议书怎么写?未成年人监护协议书怎么写?委托人:__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__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未成年人________的监护事宜......


·农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程序是什么?
      农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程序是什么?农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程序,一部分直接发放给农民,对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应当直接支付给农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