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注册资本必须缴足才能注销吗?

注册资本必须缴足才能注销吗?注册资本不是必须缴足才能注销,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对注销的规定,我们可以发现公司的注册资金有没有到位,与公司能够申请注销是没有强制的关联的。但是,这并不是说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就可以随时注销。认缴制的注册的公司,如果公司没有负债,认缴期限又没有到期,则要把认缴的资金全部缴完,就可以办理注销手续;如果公司在注销前有负债的情况,或是还有其他的纠纷,则就需要把公司所有负债,所有纠纷都解决好,才能申请办理注销。二、《公司法》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对注销的规定是什么?1、《公司法》第179条规定:当公司需要解散时,要依法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2、《公司法》第180条规定以下情况需要办理注销登记: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3、《公司法》第188条规定:公司公告终止的,清算组要制作各项报告,比如清算报告,股东大会等向人民法院确认,然后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4、《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公司变更登记的,公司经营范围以法律、行政法规批准的,要在批准的文件中届满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注册资金全部到位并非是注销公司的必要条件,只要能够保障公司的债权人以及公司股东的权益,此时公司行政机构就会受理注销的手续。一般来说注册资金的缴纳时股东之间的约定,故此对于注册资金缴纳不足,危害到的是股东权益时,依旧可以注销。注册资本在当代社会是非常重要的,虽然说现在我们国家也已经不需要实际的这样一种资本,但是认缴注册资本必须逐步到位,否则如果公司的债务发生一些问题的话,那么相对应的股东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债务清偿的责任的,虽然和公司的注销不存在联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没有子女没有财产离婚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没有子女没有财产离婚协议书内容有哪些?一、没有子女没有财产离婚协议书内容有哪些?离婚协议书甲方(男方)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号码:_____......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辞职赔钱吗?
      劳动合同是员工和用人单位维护双方利益的重要凭证,双方应该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签署,执行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提出......


·犯引诱他人吸毒罪既遂严重吗?
      犯引诱他人吸毒罪既遂严重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职工工伤保险的待遇是怎样的?
      一、职工工伤保险的待遇是怎样的?(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关于全款付的房子有他项权证吗
      关于全款付的房子有他项权证吗全款付的房子有他项权证。《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


·一、婚内是否可以起诉分割财产?
      一、婚内是否可以起诉分割财产?不可以,一般情况下,直接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起诉离婚,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受理也会驳回,但是事事无绝对,在以......


·交通事故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不可以。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目前判缓刑......


·同居期间一方名下房产拆迁,分手后对方能否取得拆迁利益
      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婚姻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只要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即可......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上诉的内容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上诉的内容是什么?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


·高空坠物报警是否允许?
      近年来,高空坠物导致人员伤亡案时有发生,给居民生活造成了许多困扰,时刻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高空坠物报警是否允许?如果造成了人员伤亡,财......


·民法总则被宣告死亡是否有顺序的规定?
      民法总则被宣告死亡是否有顺序的规定?很多人可能不太了解其实死亡分为两种在现实中的死亡是自然死亡也有可能被法律宣告死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