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交通事故对方认全责要赔偿哪些费用?

一、交通事故对方认全责要赔偿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通事故全责方是否可以申请保险理赔?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事前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第三者责任保险”;
  
  2、事发后及时向当地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并经受理;
  
  3、车辆在发生事故前已经参加年度审验;
  
  4、驾驶人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件;
  
  5、驾驶人无故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
  
  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如果一方全责的话,那么就会承担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且就会结合受害者实际的受伤情况来进行赔偿,对于受害者在进行申请的时候也需要有合法相关证明材料,如果超过了实际该给的费用,那么超过的部份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


·辞职后原单位社保补缴会同意吗?
      辞职后原单位社保补缴会同意吗?职工社保缴纳依据的是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劳动关系依然解除,不存在社保缴纳的义务。7-9月份的社保是由于公司在社保账......


·我国法律中不仅允许自然人个人买房,同时即使作为单位、法人组织
      我国法律中不仅允许自然人个人买房,同时即使作为单位、法人组织其实也是可以买房的。但由于买房的主体不太一样,因此就会导致实际需要交税的项目、税......


·在工作中听力损伤算工伤吗?
      在工作中听力损伤算工伤吗?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


·债权债务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债权债务成立的后果是什么?一、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


·对真心想买房,真心想卖房的当事人来说,他们并不希望出现房屋买
      对真心想买房,真心想卖房的当事人来说,他们并不希望出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因为这会破坏他们的交易目的,甚至会给他们带来经济损失。那从法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是怎样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执业实务过程中,碰到建筑施工企业咨询工程项目纠纷的处理问题时,我们所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合同......


·刑法非法征用土地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法非法征用土地罪构成要件是什么?罪体主体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


·2023如何继承农村的房子?
      2023如何继承农村的房子?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与城市房屋继承有很大的区别。城市房屋继承,不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房屋产权和对应的土地使用......


·加班工资扣除个人所得税不
      加班工资扣除个人所得税不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


·注册资金不变股东变更怎么办?
      注册资金不变股东变更怎么办?注册资金不变,股东增加,势必造成原股东的股份减少,因此需要去注册地工商局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提交基本材料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