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行政诉讼程序的中止情形有哪些

行政诉讼程序的中止情形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十一条 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情形消除后,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并通知当事人继续进行诉讼活动。诉讼程序恢复后,当事人在 诉讼中止前进行的诉讼行为,依然继续有效。这其中“ (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是指上面六种情形之外的,其他与其相当的情形,避免了列举的不全面,增加了灵活性,以适应立法时不能预见的情况。二、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是多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对于二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中止诉讼(审理)至恢复诉讼(审理)的期间等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审理案件期限情况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案件审理期限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一般情况下,提起诉讼时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且提供相关的资料;如果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写起诉状的,可以进行口头起诉。法院会计入笔录并且出具一份书面凭证。一个行政案件,经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后,如果当事人提起上诉,该行政案件还要由上一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一次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才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刑事拘留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拘留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协从犯,犯罪......


·刑事自诉案件证据一式几份
      当事在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时,所有的证据都应该一式二份交给法院,由法院将一份证据送达给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的举证,起诉方自己需要举证证明有犯罪......


·房屋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具体内容有哪些
      房屋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具体内容有哪些?有人买房是为了升值,有人买房是为了能有自己的安身之处,不管是炒房还是买房,对于房屋的质量问题都应该......


·出了交通事故后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
      出了交通事故后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


·关于债务纠纷的法律程序
      在现如今的经济社会中债务这个词被用到的概率是越来越高,而它具体值的是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也就是一方向另一方借款,而借钱的那一方就会被称为......


·交强险住院赔偿最多多少?
      随着机动车的普及,交通事故难以避免,一旦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事故人和受害人极有可能会住院治疗,因此产生的住院费用,有一部分是由车主投保的交强险......


·如果合同到期了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是每个进入职场的工作者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合同,劳动合同规范和制约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如果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劳动合同是维权最有利的法......


·我国是一个保护人民的权益宗旨是为人民服务的国家
      我国是一个保护人民的权益宗旨是为人民服务的国家,对于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有着专门的保护制度。在正式工作之前,用人单位都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


·个人债务纠纷怎么举证,要哪些证据
      个人债务纠纷怎么举证,要哪些证据一、个人债务纠纷怎么举证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1、原告(债权人)应......


·私闯民宅损坏财产怎么定罪
      私闯民宅是对他人住宅的侵犯,而之后有对他人住宅内的财物进行了毁损,若行为人是故意为之,则属于故意毁坏财物,但被毁坏的财物价值超过了5000元的,......


·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办理结婚手续的时候有一定的程序要求,而要是夫妻想解除婚姻关系,办理离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程序的。而协议离婚的程序还与离婚诉讼的程序不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