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房屋遗产个人继承权被侵犯应该怎么起诉?

一、房屋遗产个人继承权被侵犯应该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继承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五)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丧失继承权的条件有哪些?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房屋作为遗产继承的话,如果房子的产权人之前没有立遗嘱,那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最起码有父母,子女和配偶,在分配房产的过程中,不管是忽视了谁的继承权都是法律不允许的,但也需要当事人自己主动维护个人继承权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关于森林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
      关于森林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我国土地包括有各种类型,森林土地、耕地、城市建设用地、废弃地等等,土地是国家所共同拥有的,但公民有使用权,可以对......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什么?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什么我国专业的验收建筑工程质量的单位,在对建筑工程进行验收的时候,肯定是需要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的,而且其实国家对于分......


·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要怎么做?
      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要怎么做?现今,很多人对集体土地使用证相关问题存在不少疑问,而其中,很多人都不清楚使用证是否能改名吗?其实,集体土地使用证......


·进行商品房预售要满足哪些条件
      进行商品房预售要满足哪些条件一、进行商品房预售要满足哪些条件调整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怎么确定债权的诉讼时效
      怎么确定债权的诉讼时效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后,债权人应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是不小心超过了规定的时效,则此时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法院......


·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需要讯问嫌疑人吗
      一、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需要讯问嫌疑人吗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在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等情形......


·恢复权利请求书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1.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的当事人可以是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是撤销专利权请求人或者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人。......


·教师去世的抚恤金可以继承吗?
      教师去世的抚恤金可以继承吗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


·商业秘密受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商业秘密受保护的期限是多久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只要商业秘密还具有秘密性,就应当保密。如果商业秘密不再具有价值性......


·打印的遗嘱有效吗
      打印的遗嘱有效吗1、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打印的遗嘱态度不一,具体有三种观点:(1)第一种观点认为打印件属于自书遗嘱,因为打印遗嘱系遗嘱人的真实......


·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
      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一、客户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