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司为逃避补偿金给员工放假合法吗?

公司为逃避补偿金给员工放假合法吗?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要求赔偿。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公司涉及到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辞退员工的,是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的,但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还应当基于实际来进行处理。如果拒不支付补偿金或者躲避的,员工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要求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林业土地承包合同书如何书写?
      林业土地承包合同书如何书写?林业土地承包合同书订立合同双方: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


·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区别有哪些
      公民的权利主要分为了两大类,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而这些都是受到了法律保护的。实践中,常见的人身方面的权利就包括了名誉权、肖像权以及隐私权。那......


·合伙企业,两个人注册公司法人选谁?
      合伙企业,两个人注册公司法人选谁?对于任何一家公司或者经营实体,都只能有且只有一个法人代表。对于二人合伙成立经营的公司,怎样选择法人代表是一个......


·刑事审判原则有哪几种 刑事审判特征是什么
      不同类型的诉讼在审判的过程中,其实都是需要遵循一定原则的,当然由于类型不同也就意味着此时遵循的审判原则不一样。那么刑事案件审判原则都包括了哪......


·多次在公共场所扒窃是盗窃吗
      一、多次在公共场所扒窃是盗窃吗?扒窃跟盗窃的作案手段是有区别的,但多次在公共场所扒窃是按照盗窃罪定罪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


·员工被辞退最高赔偿多少由什么确定?
      员工被辞退最高赔偿多少由什么确定?员工被辞退最高赔偿多少由被辞退的事由、在职期间的薪资以及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具体可以获得赔偿的情形如下:......


·商品房入住证明的范文内容是怎样规定?
      商品房入住证明的范文内容是怎样规定?很多年轻的夫妻都会在结婚之前购买一套商品房,这样在结婚之后就可以有一个安稳的居所。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


·装修合同两年诉讼期过了还能起诉吗?
      装修合同两年诉讼期过了还能起诉吗?装修合同两年诉讼期过了还能起诉,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合同纠纷处理如下:1、合同超过诉讼时效后,当事人仍有起诉权......


·一、起诉离婚财产先不分割可以吗?
      一、起诉离婚财产先不分割可以吗?可以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法院判决离婚的......


·一、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条例规定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条例规定是什么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


·赌博被拘留要关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
      赌博被拘留要关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