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父母放弃财产继承样本是怎么样的?

父母放弃财产继承样本是怎么样的?
  
  一、父母放弃财产继承样本是怎么样的?
  
  声明人:_____,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现住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
  
  本人是被继承人____的。被继承人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市因____去世。
  
  死亡后在_____遗留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我是他的法定继承人之一,但本人经慎重考虑后决定:
  
  完全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遗产的继承,今后决不反悔。
  
  声明人:_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
  
  在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继承权公证时,公证员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已向我(们)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我(们)对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上述告知书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公证人:__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
  
  综上,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要写好放弃继承人的自愿意思表示,对放弃事项知晓等声明事项,且需有公证人在场公证。
  
  二、关于放弃继承权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
  
  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其表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的形式。
  
  3、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它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必须受《继承法》第七条严格的法定限制,除此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4、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而丧失继承权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则不能改变。
  
  三、放弃继承权又后悔的,是否还能恢复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由此可见,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一项民事权利,继承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选择。
  
  放弃继承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得他人的同意。由于放弃继承意味着继承人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同时也意味着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债务不负偿还责任,因此,放弃继承与继承人的利益密切相关,所以《继承法》对放弃继承的有效条件作明确的规定:
  
  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2、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来,不可以用默示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以局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如果用口头方式表示的,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有效。
  
  3、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亲自作出。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4、放弃继承必须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有采取欺骗、威胁或胁迫等强制手段,让继承人违背真实意愿而作出的放弃继承表示,这种放弃是无效的。
  
  5、放弃继承的效力应从继承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他从继承一开始就没有了继承权。
  
  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正在进行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公款放弃继承后悔的,不予承认。”
  
  由此可见,继承人如果想重新取得继承权,在其他继承人有异议的情况下,必须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权。人民法院会根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的恢复理由重新进行认定,非经法院认定程序,继承人不能自行恢复。而且,恢复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提出,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处理完毕,成为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法律明确规定是不予承认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财产的继承是可以选择放弃的,但一定要在处理遗产之前提出来,从而还需要写一份声明书把具体放弃的事宜全部的写清楚,只要一旦做了决定之后就不能再要回之笔遗产,这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到共它继承者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醉酒驾驶致人骨折应怎样处罚
      醉酒驾驶致人骨折应怎样处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等机动车也日益普及到各家各户,交通肇事也成为了马路上司空见惯的意外......


·进行贩毒的人判刑多久?
      进行贩毒的人判刑多久?一、进行贩毒的人判刑多久?进行贩毒的人判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然而最高的时候是可以判处行为人死刑的。贩......


·公司宣告破产破产清算是必须的吗?
      公司宣告破产破产清算是必须的吗?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资金问题使公司无法继续运行时,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破产。破产需要成立清算小组进行破产清算,......


·房地产买卖合同居间合同法律性质是怎样的?
      房地产买卖合同居间合同法律性质是怎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居间合同法律性质房地产居间合同的主体包括居间人及委托人,似乎只有两方。但事实上,所谓居......


·交强险怎么赔付?注意事项有哪些
      交强险怎么赔付?注意事项有哪些?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保险,也是一种对于重大事故进行保险的形式。当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遭遇重大交通事故时,相关的保......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怎么处理?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怎么处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需要让公司赔偿员工相应的费用,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离职前12个月的平......


·一般夫妻起诉离婚用找律师吗
      说到起诉离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至少知道这是需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实践中需要首先知道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一般......


·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渎职罪是什么?
      很多人说经常会在电视上或者公检法的相关报道中提到渎职与失职二词,不清楚二者是不是一个意思,虽然渎职和失职在字面意思是相近的,都是不尽职。但二......


·什么样的专利纠纷允许调解
      什么样的专利纠纷允许调解一、什么样的专利纠纷允许调解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依当事人请求调解除专利侵权纠纷以外的专利纠纷,包括:(一)专利申......


·受理劳动仲裁的时间是多少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不管是否受理,都应该在法定期限内给申请者以答复。那么,在法律上,受理劳动仲裁的时间到底是多久呢?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受......


·是否构成保险诈骗 保险诈骗罪判多少年
      近年来骗保的情况可以说是越来越多了的,但是很多人其实不知道,在我国保险诈骗行为其实也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即《刑法》中规定的保险诈骗罪。那既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