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自己写一个遗嘱有效吗?

自己写一个遗嘱有效吗?《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对自书遗嘱的概括性规定,具体地讲,订立遗嘱应注意:(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即完全真实的表达本人的意思,又不易为他人伪造、篡改。(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应由遗嘱人亲笔签名,以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内容为书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遗嘱有效的决定性条件;无亲笔签名的遗嘱无效。(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遗嘱上写明日期,不仅在发生纠纷时有助于辨明真伪,且能辨明遗嘱人书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当有几个内容相矛盾的遗嘱时,还有助于判明哪个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并尽量使用公历。(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如须涂改、增删、订正,应在改动处注明改动的字数、改动的时间并另行签名。如属实质性修改,应在遗嘱内容之后专段说明修改b处。遗嘱书写完毕之后,一般应由立遗嘱人自己保存,或交专门的遗嘱执行人保存,而一般不应交遗嘱继承人保存,以免对其真实性引起疑问。二、自书遗嘱需要注意哪些?1、自书遗嘱请使用蓝色或者黑色墨水的钢笔或者签字笔,不要使用圆珠笔。如果自书遗嘱本身发生争议的时候,圆珠笔写的字很难进行笔迹鉴定。2、被继承人在年老或者有精神性疾病的时候,请优先选择公证遗嘱。年老或者有精神性疾病可能会被认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而影响自书遗嘱的效力。3、手写遗嘱的内容必须全部手写,不能使用电脑打字,之后签字的方式,否则可能会被法院认为不符合手写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4、 做手写遗嘱的时候建议找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人需要在公证遗嘱上签字。如果继承过程中,有继承人对于手写遗嘱的真实性发生争议,就需要进行笔迹鉴定。而笔迹鉴定本身能否进行取决于许多因素,比如是否存在鉴定检材。如果有见证人的话,就可以更加方便的解决这些问题。综上所述,自己写一个遗嘱有效的,需要遗嘱人在末尾的亲笔签字。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执行人,但是被继承人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委托执行遗嘱的人,只要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达,且内容合法的都是有效的遗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处理后的遗产如何要回放弃的继承权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
      处理后的遗产如何要回放弃的继承权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权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一般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因此在一般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往往就只涉及一般的损害......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代位权有哪些特点?1、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的消极不行使权利的行为,即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2、代位权是......


·长期停放街上电车是否为遗忘物
      长期停放街上电车是否为遗忘物遗忘物从字面意思浅显的理解,就是遗失的物品或者失散的动物等等,按照我们经常的生活经验,如果有东西遗失或者遗忘,就......


·辅警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判决多少年?
      辅警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判决多少年?辅警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判决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


·入室盗窃没偷到东西怎么判
      一、入室盗窃没偷到东西怎么判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


·夫妻一方的债务可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债务可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
      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第一、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第二、先占。这是指民事主体......


·劳动争议二审上诉书模板
      劳动争议二审上诉书模板劳动争议二审上诉书上诉人:被上诉人:法定代表人:地址:一、诉讼请求:1、撤销民事判决。2、判决被上诉人支......


·更改名字的程序是怎样?
      生活中可能有很多人不太喜欢自己的名字,从而便蒙生改名字的想法。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名字到底能不能改,什么情况下能改名,什么情况下不能改名。可以改......


·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包括哪些
      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包括哪些在劳动者加班的情况下,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向单位主张加班工资的,毕竟有的时候不符合法律中的规定,即使向单位索要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