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侵犯肖像权没有盈利要赔偿多少钱?

侵犯肖像权没有盈利要赔偿多少钱?法律上并没有具体规定赔偿的数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二、肖像权的内容1.肖像制作专有权就摄影而言,即通过照相将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胶片、相纸或其他物质载体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转化为肖像的全部过程。肖像制作专有权内容包括:一是肖像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会的需要,自己有权决定自我制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二是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的同意或授权,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构成侵权行为。2.肖像使用专有权肖像一旦固定的一定的物质载体上(制作出来),使独立于世,可以为人们所支配、利用。尽管肖像的利用价值有普遍的意义,但享有使用专有权的只能是肖像权人。其基本内容是:一是自然人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自己的肖像,并通过使用取得精神上的满足和财产上的收益,他人不得干涉(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二是自然人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并决定从中获得报酬(这需要与使用人平等协商,签订肖像使用合同)。三是自然人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3.肖像利益维护权肖像利益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内容是:一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允许制作自己的肖像;二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使用自己的肖像;三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的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和歪曲。一般原则是:公民对自己的形象的再现权——有权同意或者不同意在客观物质媒介上和空间里的再现自己的形象的权利;公民有权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权利。侵犯肖像权的相关处理是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而定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肖像权是不可侵犯的,对于不法分子利用他人的肖像权从事非法活动的,是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的,如果造成了严重的还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商标转让后的期限是多少?
      商标转让后的期限是多少?一、商标转让后的期限是多少?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


·有责方交强险够陪还需要无责方赔偿吗?
      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也会在各个方面都保障着公民的权益,其中就规定了车辆必须在上路前购买交强险,目的就是可以在出现交通事故后可以进行一定金......


·缓刑人员对子女的影响有哪些?
      缓刑人员对子女的影响有哪些?判缓刑对子女有影响,一般在参军或者考公务员时政治审查不利。缓刑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


·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交通事故损
      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上一......


·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规定?
      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规定有哪些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


·夫妻离婚后一方债务怎么还
      夫妻离婚后一方债务怎么还夫妻共同债务主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为了给家庭成员治病所负的债务。对于这种债务,即使另一......


·如何收集和运用医疗纠纷录音法律证据?
      如何收集和运用医疗纠纷录音法律证据?当患方认为医方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并导致其不良后果,要求医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或者侵权赔偿责任之时......


·一、欠抚养费不执行对以后增加抚养费有影响吗?
      一、欠抚养费不执行对以后增加抚养费有影响吗?有这种拖欠抚养费的情况,对增加抚养费没有影响。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达成的抚养费的协商数额或者法院的判......


·发生高空坠物由谁处理?
      高空坠物事件,在日常生活是较为经常发生的,此种侵权行为的发生,一般会导致其他的民事主体的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较大的侵害,这是由于高空物体,故......


·婚前个人债务怎样处理
      婚前个人债务怎样处理一、婚前个人债务怎样处理?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


·一、交通事故误工证明资料都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误工证明资料都有哪些?交通事故误工证明资料包括误工证明、减少收入的证明以及医院的休假证明等,具体需要整理的证明材料如下: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